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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9个设区市政府被约谈

A-A+2014年5月11日08:03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5月10日电(记者夏军)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由于广西污染减排工作形势严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5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会同自治区环保厅对未完成2013年污染减排任务的9个设区市政府进行约谈。

  据广西环保部门介绍,国家2013年下达广西污染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下降2.5%、2.8%和1.5%。经核定,2013年广西有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没有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其中,广西南宁、柳州、梧州、钦州、贵港、百色和来宾等7个市氨氮和氮氧化物2项指标未完成;贺州市氮氧化物指标未完成;河池市氨氮指标未完成。

  广西环保部门称,据统计,广西已经连续3年未能实现氮氧化物排放量这一指标的削减,“十二五”未来两年的减排压力巨大,形势十分严峻。

  广西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多方面原因导致广西减排形势严峻:城镇人口快速增加但污水处理管网和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城市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产量存在虚报现象、火电和水泥脱硝工程建设严重滞后以及建成后不高效运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滞后、机动车减排进度滞后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广西各市须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大农业源污染治理力度,尽快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减少机动车的污染,并对重点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用经济手段督促企业减少排污总量,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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