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讯(记者 唐寅 见习记者 蓝超君)5月7日,在柳州市龙潭公园雷潭发生的一老人晨泳溺水失踪事件,让“捞尸人”这个特殊行业引起不少市民关注。如今进入夏季,溺水事故频发,也是“捞尸人”最为繁忙的季节。不少读者可能会对这一行业产生好奇:干这行是不是要求水性非常好,他们是不是真的能赚到很多钱,又要面对怎样的压力和风险呢?9日,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试图揭开柳州“捞尸人”的神秘面纱。
现状:不一样的“捞尸”人群
9日下午1时许,柳州市潜水运动队的两名队员经过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打捞,将5月7日在龙潭公园雷潭溺水失踪的老人打捞上岸。但是,这一次来的人却并未收钱,似乎与传言相去甚远。
记者了解到,他们和那些与人讨价还价的“捞尸人”并不一样。
34岁的陈斌是柳州市一名资深的潜水运动员,已有15年的潜水经历,除去训练,他每年因事故要下水打捞的情况不下30次,有时候甚至达到了每年五六十次。
他向记者介绍,去龙潭公园捞人的这支队伍,是广西区内仅存的潜水运动队,也是惟一一支“官方”的队伍,队中一共有12名成员,都是具备相关潜水资质的。除了负责柳州地区,这支运动队还经常被派往广西区内各地完成各种水下抢险救灾、潜水打捞任务。
陈斌是19岁进入柳州市潜水运动队的,他说,潜水运动队的队员领着和普通事业单位相当的固定工资,水下捞尸体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他自己都记不清打捞过多少溺水者了。柳州市潜水运动队属于政府部门下的一个事业单位性质的组织,从事的打捞工作都是公益性的,像在公园一类的公共区域发生溺水事件,相关部门就会派遣他们去作业,他们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不过,陈斌表示,在柳州,还有一些民间的“捞尸人”,这个群体大概有十多人,他们会在很多亲水岸边留下自己的电话“揽生意”,当溺水者家属需要马上见到溺水者的时候,就会联系他们。正是因为有这个更为特殊的群体,也才有了“捞尸人”与死者家属讨价还价的现象。
陈说,民间的“捞尸人”大多没有相应的潜水资质,这个行业也并不是特别规范,“它并不像公路上开车会有交警监督,必须有驾驶执照,潜水更多只是个人行为,很难管理”。陈说,另外一方面,也正是因为溺水者的亲属有打捞的需求,“捞尸人”这个行业才会一直存在。
收入:确实能赚钱
对于动辄万元的打捞费,陈斌毫不避讳地告诉记者,“确实能赚钱”。
陈说,由于圈子很小,他非常了解这个行业的收入情况。根据不同水域,不同的打捞难度,“行价”一般会在5000-10000元不等,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更高。
一旦遇到有家属需要“捞尸人”下水的,双方都会在下水前商定好价钱,谈妥之后下水,“下水价”就至少要5000元。有的“捞尸人”担心家属反悔,会在下水前收取全部费用。如果上岸后没有找到尸体,就会退还一部分的预支费用。
由于这个行业存在危险性,一般情况下会有两个人同时下水,按照每次每人四五千元计算,一年平均潜水20次下来,他们每个人每年至少也会有七八万元收入。有时遇到沉船事故需要紧急打捞,这个费用可能会比捞人还要高。
陈说,水性好的人,在掌握相应的安全理论知识之后,最快的或许几个小时就可以学会潜水。另外,一套普通的潜水设备大概需要花费5000元左右。也就是说,投资5000元,再学会潜水之后,一年干20次的活,就可以有一份相当可观的收入,平时还可以再去做点别的。
但是,陈说,这个行业的危险性,却是其他大多数行业所不能比拟的,对于他们这样经过多年专业训练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份时刻可能危及到生命的工作,更不用说那些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欠缺的人了。
昨晚,记者联系到了一名民间“捞尸人”王先生,他向记者证实了此事。王说,目前行业中确实存在一个固定的下水价,大概是5000元,所有的“捞尸人”都不会低于这个价钱下水,下水价其实也就是身上的装备价。但是对于同一个事件,不同人的叫价可能有所不同,浮动范围甚至可以到数千元。按照正常情况,每年下水的次数平均会有二十多次。
危险:不是一般的高危
陈斌说,潜水作业需要人体在高压、低温、能见度差、水阻力大、呼吸高分压气体、有水中生物袭击等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进行高强度危险劳动,因此,水下作业会比在常压下作业要艰苦得多。
如果各种因素的作用超过了人体生理所能忍受的限度,就会引起对潜水人员机体健康不利的反应,导致疾病、伤害甚至残疾或死亡的严重后果。
一般来说,在几十米的水下,潜水者呼吸压缩后的普通空气就行。但随着深度增大,水下呼吸普通空气,其中的氮气在高压下易引发“氮麻醉”,这种情况因人而异,就好比人的酒量有差异,超过了限度,就会出现兴奋或昏沉等不同状况,思考及判断能力也会降低,而且呼吸阻力也随水压增大。这时就只能呼吸氦等惰性气体和氧的混合气体来进行更深的潜水作业。而惰性气体吸入后会融进人体血液,这就决定了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间越长,上浮减压的过程就越长,潜水作业效率将大大降低。
如果不按规程进行减压,溶解在体内的惰性气体将在潜水员的关节或身体组织中形成气泡,会给人体造成严重的减压病,甚至会危及生命。
陈说,虽然每次下水前都会仔细检查,但是意外情况也总是很难避免,他们认识的几乎所有潜水作业的人都发生过压缩空气不够用的情况,如果是单人作业就非常危险,甚至需要潜水人在水下要不断逼自己喝水,保证肺部能够正常排气,而且人体在上升的同时,要保证上升速度不能超过气泡上升速度。喝饱了水上岸之后,要重新背上气瓶下水,重新排气重新减压,相当于将自己的身体机能进行重新调节,这些专业技能都不是一般人能够掌握的。
另外,水下低温也很容易引起机体不适。
陈说,以前在柳州也发生过民间“捞尸人”潜水溺亡的情况,小事故也数不胜数。
另外,陈介绍,从事潜水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柳州市潜水运动队的在内,是不能购买任何人身保险的,“连登山都可以有意外险,潜水就没有,说到底就是栽倒要认命,危险性可想而知”。
感悟:对生命充满敬畏
“捞尸”,很多人听到这个词或许都会感觉到头皮发麻,可是在陈斌看来,这却是一份严肃而庄重的工作。
陈斌说,他2000年第一次下水“捞尸”的经历,让他至今记忆犹新。那天,在柳江河静兰桥头一带,来自两个不同家庭的两个孩子沉入了柳江河中。纵然已有着丰富的潜水经验,但是在下水前,陈的心情仍然是忐忑不安的。他无法揣测在做完这件事以后,他会不会吃不下饭,会不会噩梦缠身。
在不断流动的河水下方找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水下停留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几经周折,他终于捞起了一个孩子,可另一个却一直不见踪影。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放弃。没能看到自己孩子遗体的那家人,抱着陈的腿跪在他的面前,央求他再帮找找。
“那个时候完全能够理解孩子家人的心情,我的心里也非常难过”,陈说,在这样的生离死别面前,能够最后再看一眼孩子的面庞,已经是家人最大的心愿。
虽然他只不过是一个能潜到水底的人,虽然他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可他却没能了却孩子家人最简单却也最沉重的愿望。那一刻,他的心里满是自责。他希望自己能更多点经验,能做得更好一点。
自那以后,陈斌经历了上百次“捞尸”,每一次都倾尽全力。他说,他只是在帮人完成最后的心愿。
“我觉得这是一件积德的事情,一点也不排斥”,陈说,潜水运动队所有的人,都有着同样的看法,他们热爱潜水,做着自己能做的事情,在沉甸甸的生命面前,心怀敬畏。
对于那些民间的“捞尸人”,虽然他们收取着不菲的打捞费,但陈一点儿都不排斥。他说,这是一个很少有人愿意去做的行业,很多民间“捞尸人”甚至都没有经过特别专业的训练,只是因为生活窘迫,需要赚钱养家糊口,就冒着生命危险选择了这样一份工作。
陈说,曾经遇到过一些特别重大的事故,或是潜水运动队人手不够时,这些民间打捞人员很多也都有过免费帮忙的经历,所以,社会其实应该可以对他们多一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