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12日电 (记者 韦大甘 陆波岸) 广西永福县委有关负责人5月12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永福县将认真吸取违反有关规定给领导干部发放考核奖金的教训,举一反三,让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月4日,一家网络论坛出现帖子称,“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委书记黄永跃顶风作案,在2014年春节前,组织开会决定给该县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过节补贴,给全县26名领导干部发了上百万元津贴、补贴。”
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和桂林市纪委介入调查后给出的结论是:“永福县违反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规定,给领导干部发放考核奖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5月8日,桂林市委组织部通报称,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决定给予永福县县委书记黄永跃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永福县委书记职务;永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同志没有起到监督作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永福县纪委书记岗位;对违规发放的奖金,如数收回上缴同级国库。
永福县委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永福县委及四家班子成员对网络反映的永福县违反中央、自治区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相关规定,给党员领导干部发放考核奖金一事已及时、全面地进行了整改并作了深入研究。”
这位负责人表示,永福县委县政府将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处理决定;认真吸取本次教训,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以及其他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修改完善全县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政策落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的意识;在全县党员干部大会上对本次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通报,让社会公众了解真实情况,以便更加有效地对县委、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让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