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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年内计划建设18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

A-A+2014年4月8日07:53 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罗暘)日前,记者从南宁市国土部门获悉,南宁市今年计划建设18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以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建设区域涉及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企业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可获资金等方面政策优惠。

  标准厂房是指按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统一设计、集中建设,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工业用房,包括通用厂房和专用厂房。南宁此次计划建设的标准厂房,每片厂房集中区占地面积超过30亩,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单个厂房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厂房为框架混凝土或轻钢结构,容积率不低于1,个别开发区内不低于1.5。

  据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和购买、租赁标准厂房,均可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建设框架混凝土结构标准厂房1层可获100元/平方米补助,2层150元/平方米,3层200元/平方米,4层及以上250元/平方米;轻钢结构厂房补助减半。租赁标准厂房3年以上的,两年内每月可获10元/平方米补助,单个项目最多补助200万元;轻钢结构厂房补助减半。同时,鼓励企业购买标准厂房,购买厂房的企业可获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轻钢结构厂房减半。此外,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进行标准厂房改造和建设,需要提高土地容积率的,也不增收土地价款。

  据了解,此次建设的标准厂房应符合所在区域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定位。厂房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能用于居住、商务、商业仓储等非工业用途。根据计划,项目的土地出让、规划报建等将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明年3月底前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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