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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遗体器官捐献者无私奉献:他们从未离开(图)

A-A+2014年4月1日08:12 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陈佳嘉 文/图)“带着爱而来,留下爱离开,在世间短暂的停留,如同一颗流星划过,在人生的休止符前,他们用最后的光华,照亮另一个生命的黑暗……”3月31日,广西红十字会与广西卫生计生委联合在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举办了2014年广西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

活动现场。活动现场。

  北海市首位遗体捐献者罗向阳女士的丈夫王辛佑作为捐献者家属代表,在缅怀活动上致辞。罗向阳14年前报名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2013年7月1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海市人民医院去世。这名可敬的共产党员,在党的生日这天,实现了自己的遗愿——将遗体捐献给广西医科大学作医学研究,以这样感人的特殊方式,最后一次践行了入党时的铮铮誓言。

  据了解,广西自2011年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截至今年2月28日,全区已有170名自愿者完成遗体、器官、组织的捐献,共捐献肾脏279个、肝脏129个、心脏3个、肺脏2个、眼角膜172个、遗体18具,为区内外470多名患者送去健康与光明,其中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例数位居全国第4位。

  2014年清明节到来之际,广西红十字会在征得捐献者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将2013年至今完成捐献的捐献者姓名或捐献编号、照片等信息,镌刻在长安墓园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的纪念碑上,供家属和社会公众缅怀、纪念。

  当天,部分捐献者家属还为捐献者在墓园花葬区进行了花葬。 

  延伸阅读

  捐 她在党的生日这天达成遗愿

  “说心里话,我们都希望能按照传统方式办理母亲的后事,这样我们以后怀念母亲时,也有个凭吊之处。”王辛佑夫妇的大儿子王晓林说,父母在十几年前就作出“去世后捐献遗体”这一决定,作为子女,不能只顾自己的感受,而不让他们达成心愿。

  昨日上午,王辛佑在儿子、儿媳,以及孙辈们的陪同下,来到青龙岗长安墓园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的纪念碑前,看望去年离世的妻子罗向阳。

  14年前,罗向阳及其丈夫王辛佑在红十字会的一次宣传活动中了解到遗体捐赠的相关事宜,一直想为社会多做点贡献的罗向阳跟丈夫商量后,在重庆市红十字会报名登记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2013年4月18日,他们来到广西北海跟随儿子一起生活,并再次到北海市红十字会登记,加入到北海市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队伍中。

  去年7月1日下午,罗向阳因病医治无效,在北海市人民医院去世,享年86岁。这名可敬的老共产党员,在党的生日这天,实现了自己的遗愿——将遗体捐献给广西医科大学用作医学研究。

  “他们是真正的无产者,没有房产,没有积蓄,一生关心、帮助他人,从不考虑个人享受。这么多年来,二老的工资大多用在助学济困上。”北海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东霞颇为感慨地说,两位老人都是军人出身,参加过湘西剿匪、抗美援朝等战事,经历过饥荒,早已看淡生死,热心公益事业。从1990年至今,助学济困金额已超过10万元。

  在帮助妻子完成捐献遗愿的时候,王辛佑曾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作为一名老党员,去世了还能为党为国家做点贡献,无论是对于爱人还是自己,都深感光荣。“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生死磨难,一直走到现在,很知足,很幸福。”

  受 她苦等7年终于看到生的希望

  两天前,来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29岁姑娘刘静,在广西完成了肾脏移植手术,而这个手术,让她足足等待了7年。

  2006年,正读大二的刘静被诊断出患有尿毒症,如果病情得不到控制,很可能危及生命。为了寻找适合的肾源完成肾移植手术,刘静一家人跑遍了全国有资质的移植医院,但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7年来,刘静受尽了病痛的折磨,作为父亲的刘先生心痛不已,但又无能为力,“每次透析看到针头扎进女儿的身体里,我的心就痛得难受。”今年春节过后,刘先生再次来到南宁寻找肾源,终于在解放军三0三医院找到了合适的肾源。

  昨日,刘先生专程赶到长安墓园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想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家属们说声谢谢。刘先生说,因为有了他们的善举,他的女儿才看到了生的希望。

  目前,刘静仍在医院里接受治疗,未出现排斥反应。 

  广西器官捐献先驱者

  梁六三

  2011年6月10日,桂林市临桂县青年梁六三,因突发脑溢血医治无效,家人代他作出无条件捐献器官的决定,这是广西红十字会见证下的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广西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广西器官捐献者纪念碑。

  2011年6月3日,梁六三因突发脑溢血陷入昏迷状态。4天后,在救治几率渺茫的情况下,其姐姐梁六妹主动提出捐献弟弟器官的想法。她说:“捐献器官,既能造福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又能给家人留个念想,是以另一种方式延续弟弟的生命!”

  最终,梁六三捐出的肝脏、两个肾脏及两个眼角膜,分别移植给了5名患者。

  陈彩园

  2012年7月底,梧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陈彩园过世后,其家属根据她生前填写的捐献自愿书,将她的1个肝脏、2个肾脏和1对眼角膜无偿捐献出来,救治了广西、北京等地的4名患者。

  陈彩园是我区首例生前亲自填写捐献自愿书并成功完成身后捐献器官的捐献者。其后,她的大姐、二姐、三姐也相继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有捐献意愿的市民可在网上进行登记

  今年3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扶轮3450地区”合作实施的“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www.savelife.org.cn)正式启动,今后,中国公民均可登录该网站,注册登记身后自愿捐献器官的意愿。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据了解,有器官捐献意愿的市民,只需登录该网站,点击“登记支持器官捐献”,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选择愿意捐献的人体器官和组织类别,就能够正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此外,有器官捐献意愿的市民,除了可以在“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登记捐献意愿之外,还可以到红十字会领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或自行登录广西红十字会博爱网(www.boaigx.com)下载该登记表进行填写,交到红十字会,并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领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卡”,确认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身份。但需要注意的是,填写该登记表同样也只是表达了登记人器官捐献的个人意愿,在没有最终进行器官捐献前,登记人随时可以撤销捐献意愿。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志愿者在网上登记的自愿捐献器官意愿,并不具备真正的法律效力,在器官捐献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所有手续仍需亲属重新签署。因此,志愿者需将自己身后捐献器官的意愿告知亲属,以取得亲属的理解和支持。

  基于尊重器官捐献者及接受者的隐私权,捐献者与接受者双方的基本信息均将严格保密,医护人员不会透露双方的姓名或个人资料,以避免当事人遇到不必要的困扰。如果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需要,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器官接受者移植手术后的进展情况,并可作为“施”与“受”双方的联系纽带,传递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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