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谭卓雯)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金融办获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第二阶段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于4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政储蓄银行开始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至此,作为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8项主要工作之一的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已全面实现。
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是指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4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银行内一切以异地为依据设立实施的差异化收费项目,包括存折、存单、银行卡、各类银行结算账户、ATM、网络银行、手机(电话)银行等所有服务载体,以及汇兑转账、存取款、托收代付等服务形式,一律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
据了解,第一阶段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于去年12月31日启动,广西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率先实现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收费同城化。
此外,目前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其他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保险售后服务同城化基本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共享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同城化于4月1日开始试点,北部湾4市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联合发债平台初步搭建。此外,银行资金汇划同城化、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同城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等相关各项工作,也正在按既定计划扎实推进。
自治区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我区将加快推动北部湾4市金融服务同城化发展,确保今年实现突破性进展,2015年底前顺利完成各项金融同城化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