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刘治理 宋甲子 文/图)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路上看到一些所谓“超标电动车”,也挂上了正式号牌。一些市民怀疑:这些车是不是挂了假牌?但经进一步了解,发现这些“超标电动车”都属于质监公布的“目录车”,正式号牌是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的。“真相”让此前突击上了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车主很受伤。
现场:“超标车”为何能上正式牌?
近日,网友“陸陸苑长”在微博上晒了在明秀路虎邱加油站拍的一张照片,一辆“龟车”挂了一个正式的电动车号牌。该网友提出疑问:这辆超标电动车怎能挂正式牌?这是在哪个点发的车牌啊?南宁市的哥黄先生也发现一个现象:路上不少体积庞大的电动车挂上了超标电动车正式号牌,“现在大块头‘超标车’又能上牌了,怎么回事?”
3月19日,记者在南宁市中华路调查采访发现,自2月10日电动车上牌大限后,萧条了一段时间的电动车一条街,现在又重新焕发了“生机”。店家给一些“超标电动车”夹上“目录车 可上牌”的牌子,并对前来选车的消费者保证这些“大块头”的电动车都可以上牌,而且还是正式号牌。
当日,在某品牌电动车的专卖店,一名前来买车的女士指着一款电动车说:“这车超过40公斤了,还能上牌吗?”店里的服务员回答:这些车是新进回来的,上牌没问题。因为厂家对电动车做了改动,首先增加了脚踏,其次重量降到了40公斤左右,最后时速也控制在40公里左右,属于南宁第一批上牌目录品牌。
多家电动车店的销售人员表示,为入选“目录车”,新的电动车都装了脚踏。但其实脚踏质量很差,纯粹是为了能够合法进入目录。脚踏基本上踩不动,等上完牌后就可以拆了,“脚踏就是做做样子,就算真能用,重量40公斤左右的电动车,你能踩得动吗?”
记者发现,商家承诺能上牌的电动车,与2月10日之前的价格相比,分别有三五百元的涨幅。有销售人员坦陈,新进的、能上牌的电动车在价格上相对贵了,原因是这些厂家为了能进入目录,支付了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只好均摊到每辆电动车的售价上。但这个说法并未得到证实。
调查:超标电动车进了《目录》?
众所周知,南宁市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对市区所有的电动车进行上牌规范化管理,今年2月10日是超标电动车上牌的最后时限,南宁共有近108万辆电动车登记上牌,其中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仅为1.3万余辆,只占到1%左右。
当时区分超标和达标的标准是,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有脚踏功能、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
当时就有人提出这已经是十多年前的标准,应该重新出台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对此,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在新国标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只能按照老国标进行区分,一旦新国标实施,以前被判定是超标车的电动车只要符合新国标,同样可将期限只有4年的临时号牌换成正式号牌。
2013年8月10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质监会同交管、工商、工信等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予以更新,引导销售者和购买者销售、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
今年1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简称《目录》),第一批共有34家企业的487个车型通过了审核。这些车型公布在质监的官方网站金质网上(http://zysjbs.gxqts.gov.cn/ddcml/admin/index.aspx),市民可以自行查询。
昨日,记者点击查看,发现网上公布的车型实际有497个,每个《目录》车型都有最高车速、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数据。记者浏览了一遍,发现不少车型都是“龟车”和踏板车,有些车的重量还不小,记者统计了一下,有38个型号整车重量在50公斤以上,其中,超过80公斤的有9个型号。
而记者在五一西路的电动车上牌点看到,墙上粘贴了一张最新通知:接上级通知,3月24日(星期一)起电动车入户、过户需本人亲自办理;电动车入户(包含目录内的车型)需要查验电动车的重量(±5KG,即误差5公斤)、脚踏骑行功能以及实车外形尺寸(±3%)。记者随后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个重量误差是针对目录里核准的车的重量,也就是说,如果目录里核准的是80公斤,就以80公斤为参照。
郁闷:前后标准不一致折腾人
对于记者的问题“此前上临时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在目录里,是否可以更换正式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请记者向公安部门咨询。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此前上了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被收入目录,只要查验合格,是可以换发正式号牌的。
但交警部门提醒,近期,南宁市电动自行车3个上牌点一直处于满负荷状态,每天补办号牌和新车入户的业务量各占400多单,业务点都排起了长龙。临时号牌的期限是4年,只要在4年的有效期内,任何时间都可以前往换发正式号牌。
市民蓝先生对这种前后标准不一致的状况表示不解:“既然有关部门知道国家标准是如何理解的,为何不能在电动车上牌前,就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进行统一?这样来回折腾,市民要多跑多少冤枉路?政府部门又要多投入多少资源纠错?”
质监:整车超重不一定不合格
记者就采访中的疑问,发函采访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该局对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进行了说明: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项目分为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共34个项目,其中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这三个项目为否决项目,整车重量、脚踏行驶能力、电动机功率等18个项目为重要项目,百公里电耗等13个项目为一般项目。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合格判定条件为:否决项目全部合格,重要项目不合格数不超过3个,一般项目不合格数不超过4个。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是否质量合格,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需要完成全部34个项目检测后才能进行综合判定,整车超重的不一定是不合格产品。
关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该局还做出如下说明:在已经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内的各款车型,企业都提供了具备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所检测的项目里否决项目全部合格,重要项目不合格数不超过3个,一般项目不合格数不超过4个,检验报告为产品质量合格,是符合GB17761-1999国家标准的,因此通过了我局和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工商局和工信委的联合审批。我局已经将目录内各车型的图片、重量、尺寸等参数在广西金质网上发布,消费者可对照所发布的信息进行选购。
对于商家支付费用进《目录》的说法,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回复:“电动自行车申请进入注册登记目录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