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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是酒店VIP要享优惠 冲突中被咬掉一块肉

A-A+2014年3月17日08:07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黄真真 通讯员 梁平富)16日凌晨,3名准备在当日一早为朋友接亲的男子,在酒后欲入住柳州市飞鹅路某酒店,自称是该酒店VIP金卡会员,身上却没带VIP金卡的他们,坚持要求享受每间房10元的金卡优惠。在被酒店方拒绝后,3名男子与酒店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混乱中,其中一人的小指指尖被酒店方一经理咬掉了一小块肉。

  昨日凌晨零时30分许,男子韦某、覃某、陆某,因当日一大早要帮朋友接亲,喝了酒的3人决定一起到飞鹅路某酒店开房住宿。在办理入住时,3人自称有VIP金卡,但没带在身上。前台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说出持卡人名字,3人说了几个名字后,结果系统显示他们都不是该酒店VIP金卡会员,因此工作人员表示3人不能享受每间客房10元的优惠。

  喝酒较多的韦某听罢,突然发飙,拿起前台电话和玻璃烟灰缸,欲砸向服务员,被相对较为清醒的朋友覃某劝住。服务员跟当班刘经理(男)汇报此事后,刘来到现场解释。

  同样喝了酒的男子陆某见状,拉着刘到酒店门外,“我们到外面谈”。到了酒店门外,陆一拳打向刘经理,双方由此发生肢体冲突。

  韦、覃两人见此情景,加入打斗行列。冲突中,韦想伸手去抓刘经理的头,结果在混乱中,他的右手小手指指尖,恰好被刘咬掉了一小块肉,鲜血直流。

  酒店老板接到服务员电话后,与10多名正在唱歌的朋友一道下楼,将冲突双方拉开。

  南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矛盾双方带回派出所。

  事发后,韦某到医院包扎了伤口。警方介绍,韦某的手指骨头未被咬断,伤口尚未构成轻伤,韦某也愿意接受调解处理。

  16日上午,经南站派出所民警调解,酒店方赔偿了韦某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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