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刘毅 通讯员 蒋峰)“重男轻女”的事时有发生,“重女轻男”的却不多。重男轻女的事时有发生,“重女轻男”的却不多,徐女士为此伤透了脑筋。
徐女士与丈夫生活在农村,婚后不久,她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原以为有了儿子,自己为婆家立了“功劳”,丈夫肯定把她和儿子当做宝。
可是徐女士渐渐发现,事情却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原来,徐女士的丈夫系再婚,他和前妻生育了两个女儿。
徐女士说,丈夫与婆家对女儿的关心,远远超过对她和儿子。她无法理解,也忍受不了丈夫一家的“偏心”。每逢过年过节,丈夫就留下自己和儿子,独自带着两个女儿回爷爷奶奶家。为此,她与丈夫争吵,但丈夫总是避而不谈。问烦了,丈夫就躲到外面,对其采取“冷暴力”。
徐女士忍无可忍,便向法院起诉离婚。
丈夫应诉后,解释称,对于两个女儿来说,徐女士毕竟是继母。他和家里人担心徐女士会对女儿不好,便把更多的关注放在了两个女儿身上。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儿子由徐女士抚养,丈夫每月给付其抚养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