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刘治理)“以前对轻微事故不快速撤离现象,多以劝导教育为主,今后因不及时撤离导致拥堵的都要处罚。”12月25日,在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进展通报会上,南宁市交警支队李小龙支队长表示,交警部门将采取各种措施,最大程度缓解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
据了解,今年9月1日起,《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若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小事故,当事人拒不撤离导致拥堵的,都将被处罚。当月23日,交警一大队开出南宁首张小事故不及时撤离导致拥堵的罚单,涉事双方的驾驶员各被罚款200元。
据交警部门统计,9月1日至12月22日,全市10个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已处理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7106起,定损金额达756.73万元。南宁市每天接到的事故报警大约是270至300起,有大约200起适用于快速处理,但只有六七十起是采取快速处理的,约占三分之一。当天,管辖西乡塘片区的一大队一负责人称,在首张罚单开出后至今,他们先后开了十多张类似罚单。在实际操作中,也并非每一起都会进行处罚,而是多以教育劝导为主。
对此,李小龙支队长表示,快速处理就要体现出“快”来。拿快环来说,交通高峰期,事故车辆在路面滞留5分钟,后面将排起两三公里的车龙,非常影响路面的通行效率。今后,交警部门要加大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符合快速处理而拒不撤离的,将一律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还表示,明年将与保险行业协会一起借鉴外地经验,用微信公众平台的形式在线快速处理轻微事故。利用新技术,不断完善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届时,事故双方可以现场拍摄照片,利用微信实时传输固定证据,也可以在线快速处理事故。
问答:
损失超过5000元咋办?
单方损失超过5000元怎么办?快速撤离后,一方不到快速理赔点处理怎么办?当天,与会的交警、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监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中出现的一些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
放心处理
问:车主现场估计的单方损失没超过5000元,但后面定损时超过了,怎么办?到了快速理赔点对责任还有争议,怎么办?
答:超过5000元的,同样可以走快速理赔的程序,承包的保险公司会在内部协调,车主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快速撤离现场后,对责任划分还有争议,在各快速理赔点有执勤交警,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开具事故认定书。
增加保费
问:快速撤离现场后,一方故意不到快速理赔点处理,怎么办?
答:对于一方存在故意不配合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交警部门表示实际操作中,按照逃逸事故来处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保险部门称,今后将开发一个系统,对这类行为进行惩罚,例如下一年会增加保费等。
责任划分
问:如何判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
答:一方当事人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过错方当事人负全责; 多方当事人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各方共同负责。
全国通赔
问:当事一方不是本市保险的车辆,能不能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答:现在保险公司都实行全国通赔的原则,只要当事各方愿意,对事故事实与成因无异议,都适用快速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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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适用快速理赔?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未投保交强险的;
(二)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存在人员伤亡、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一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八)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且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车辆可以移动的。
哪些情形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一)同车道后车追撞前车尾部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不按规定让行的;
(八)违反超车规定的;
(九)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十)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
(十一)驶入禁行线的;
(十二)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本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的;
(十三)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四)依法应承担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