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桂平12月22日消息(记者 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1月初广西桂平的六岁留守女童疑遭校车司机性侵,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孩子的妈妈周女士致电中国之声表示,尽管有孩子的自述和医院"不排除合并性侵外伤可能"的记录,当地警方却因"没有犯罪事实"而拒绝立案。
不仅如此,本应该行使立案监督权的检察院也拒绝记者采访。按照桂平市政法委副书记杨铭的说法,昨天多位专家对女童伤病情况进行了再次会诊,但女童家长却对此并不知情。究竟不立案的原因是什么?法学专家如何分析?
按照此前广西桂平市政法委副书记杨铭的说法,昨天,广西法学界和医学界的多位专家将为周女士女儿下体伤病情况做进一步的鉴定和会诊。
杨铭:人民医院的、广西医科大学的、还有贵港市的法学专家,还有桂平、贵港的法医,做进一步的鉴定、会诊。
在桂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蒋礼源告诉记者,除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小儿外科副主任罗意革外,还有两名法医到医院了解过情况。据《出院记录》记载,罗意革就是周女士女儿住院时做出"不排除合并性侵外伤可能"的医生。
桂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蒋礼源:贵港公安局和桂平公安局各有一名法医到我们这边了解情况,他们主要是了解医院在小孩的诊治过程中体格检查的情况和手术的情况。他们主要是了解这两方面。
昨天,经再次诊断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小儿外科副主任罗意革表示,无法就周女士女儿下体伤病的原因做出明确结论。
记者:您可以下一个定论吗?就是说她的伤病到底是不是外力的导致的?
罗意革:因为我来看到的时候小孩发病已经有八天了,脱垂的粘膜已经有明显的坏死、感染的表现了,再结合术中探查的情况来看,我们是不能下这个结论的,但是有没有这个东西,最确凿的证据应该是公安机关侦查的结果。
对于这次专家鉴定,周女士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周女士:他们今天就没有通知我,没有跟我说有专家来跟我了解这个情况。
桂平市政法委副书记杨铭还告诉记者,此前,经桂平、贵港两级法医会诊后,已经确认周女士女儿下体的伤病并非外伤所致。但没有出示法医鉴定报告等相关材料。
杨铭:经过桂平、贵港两级法医会诊以后,认为这个儿童没有受到外伤的损伤。
昨天,记者再次提出请桂平有关部门出示此前做出的法医鉴定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请求被明确拒绝。
杨铭:因为这是根据有关规定这个是做为证据材料,还不到公开的时候,可能会影响到下一步的对事件的调查或者取证,还没有对外公开。
记者:就是说现在不能够给媒体看这个法医鉴定,是吗?
杨铭:对,这是案件的需要,这是公安部门办案有规定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我对这个看法持否定意见。这是因为,不立案也是一种结论,不立案也就意味着公安机关不认为这个事件是一个刑事犯罪案件,那么这就是一个结论,而结论既然已经做出来了,那么,支持这个结论的相关根据怎么能够不公之于众呢?如果支持这个结论的相关证据不能拿出来,那么又怎么能让人们相信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结论是建立在客观真实充分的证据基础上呢?
洪道德认为,凭借周女士女儿对受害经过的叙述和医院做出的"不排除合并性侵外伤可能"的诊断,此案完全具备立案条件。
洪道德:这个案件在立案之前根本不应该再搞法医鉴定。就是说,仅凭着受害人对自己受害事实的详细陈述以及医院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这两个证据材料就足以达到了立案的条件。因此,立案的两个条件,第一发生了犯罪事实,第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这个案件当中就充分具备了。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我个人认为应该立案。立案之后,他审查的不仅仅是你是不是构成犯罪的证据,还要调查你无罪的证据呢。这些全面的调查,都应该在立案之后的,你立案之前就能排除吗?除非你说这个事情我就能百分之百排除了,或者说我通过录像我看到了小孩就是通过自行的,或者说是摔伤了呀,那可以,否则的话,只要有百分之一有强奸的可能,你就应该立案。更多的工作他是在立案之后进行侦查的。不能在立案之前你就得出这样一个唯一性的结论。这是不符合程序的。
此前,记者调查还了解到,周女士女儿指认的校车司机和桂平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黎广福都是桂平南木村人,两人有亲戚关系,黎广福对这一说法表示认同。
记者:您认识那个司机吗?
黎广福:认识吧。
记者:您跟他是亲戚是吧?
黎广福:哦,是呀。
广西桂平六岁留守女童疑遭性侵事件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广西桂平公安机关至今不予立案的依据最终能否公开?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