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 近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要求明年起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南宁市是否已有相关动作?目前廉租房、公租房供应情况如何?12月20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
政策:两类保障房并轨运行
根据三部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下称《通知》),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并轨运行有哪些要点呢?《通知》提到,在租金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
在申请受理、审核准入、分配等方面,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利好:廉租转公租只需调整租金
据了解,南宁市住房局每年都对廉租房的住户进行年审复核,每年都有一批人因收入提高被停止廉租住房保障。记者查询这些年审信息看到,因收入提高而停保的人中,有许多仍在公租房保障范围内。
南宁市住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根据《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在收入超过保障标准后,必须取消保障资格、腾退廉租住房。但是该类家庭一般都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只是因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各成体系,必须先退出廉租住房才能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行政和资源的浪费。
该负责人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保障对象可减少重复申请,比如当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收入微增长、家庭人口发生变化,不符合廉租住房的条件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时,可以直接调整租金水平,实行廉租住房柔性退出、人性化管理。
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的落地问题,南宁住房局正着手研究起草相关政策。
看法:廉租房住户认可新政策
12月22日、23日,记者来到南宁市廉租房小区龙翔苑和惠民安居·金桥苑,被询问的大多数人不知道“两房并轨”的消息,但他们纷纷表示,如果因为收入微增长而被迫搬出去,肯定很难接受。
金桥苑一名住户说,她家里3口人,租住该小区一套44平方米的房子,月缴租金100多元。如果因收入微增长失去廉租房保障资格、腾退廉租房,到外面再租44平方米的房子每月得好几百元,生活可能较收入微增长前更困难。如果可以多交点租金不搬迁,她很乐意。
金桥苑另一名住户表示,腾退出廉租房后,去哪里再找一个便宜的租房是个问题,毕竟收入并没有大幅度提升,想住公租房还得重新申请、排队轮候。并轨后若能解决这个问题,她表示很欢迎。
现状:在建“两房”近5万套
据了解,国家层面已要求2014年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但南宁市公租房建设起步晚于廉租房,目前暂时没有公租房配租给受保障群体。
南宁市住房局有关科室介绍说,目前南宁市(含六县)在建廉租房2万多套、公租房2.6万多套,随着“两房并轨”政策的出台,这些保障性住房都将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给南宁市住房困难的家庭和群体。其中,作为定向供应、缓解该市环卫工人住房困难的环卫公寓项目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市区范围内还有新阳南路公租房、菠萝岭东街公租房、富乐新城廉租房、凤岭北路保障房、北湖北路保障房等多个项目正在建设,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可以密切关注相关媒体或是南宁市住房局网站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