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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抽查北部湾经济区4市成品油质量

A-A+2013年12月15日08:04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南宁电(庞革平 欧阳恒 蒋建平)为加强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市成品油质量的监管,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近期开展了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车用汽油全部合格,但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总体合格率仅为78.6%。对此,自治区工商局发布消费建议,将本次监测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并依法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成品油商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此次监测,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共抽查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流通领域成品油61个批次样品,合格52个批次,不合格9个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车用柴油1个批次,普通柴油8个批次,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总体合格率仅为78.6%。监测结果显示,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质量逾两成不合格,主要是硫含量超标不合格,容易腐蚀发动机的零部件,而且发动机燃油后生成大量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气体,对空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人体健康也产生危害。

  从抽样检测的结果来看,车用汽油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广西市场上销售的98号车用汽油严格执行广西地方产品质量标准,已达到国Ⅳ油品的要求,具备较高品质。本次监测,车用汽油100%合格,但仍然存在柴油商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油品在工艺生产过程中没有深度脱硫、脱蜡,调油控制不好,导致车用柴油、普通柴油硫含量、闪点、凝点等指标不合格;二是一些小炼厂利用重柴油、废机油等重组分油混合化工轻油后当作柴油销售,造成柴油成品硫含量、闪点、凝点等多个项目不合格;三是一些销售企业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低价购买含硫量高的燃料油充当柴油进行销售,以次充好,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四是部分成品油经销单位对油品的储存、运输不规范,未能做到“专车专用,专罐专用”,造成油品质量因混油、混发、部分组成分解或变质而变差,流入一些质量检验体系不完善的加油站,导致油品质量合格率下降。

  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工商局已将本次监测结果通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议有关部门责成不合格成品油生产企业限期整改,从源头上把好成品油质量关,确保广西成品油生产秩序。同时,自治区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成品油商品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为确保消费者2014年元旦、春节两节节日期间“放心用油”,自治区工商局将于本月中旬至明年1月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测,此次抽样检验范围为除北部湾经济区4市以外的10个地级市,重点突出对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的质量抽检,加大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

  同时,自治区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一是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诚信经营的成品油销售企业购买油品;二是消费者在加油站加油后,一定要索要合法凭证,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消费者在使用成品油过程中,发现有油品质量问题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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