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部门获悉:本报于2014年7月22日以“广西桂林一家企业董事长被判刑后仍任党支书”为题,披露桂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伟被判刑后仍任党支书的事实后,桂林有关部门已于2014年8月7日宣布开除周伟党籍。
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记者又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周伟不光是被判刑后仍担任党支书,而且还经常躲过监管机关外出活动。据有关资料显示:周伟于2013年10月18日,被平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后,不到一个月便于2013年11月15日从桂林两江机场乘坐飞机飞往湖北咸阳,截止2014年7月13日止,周伟乘坐了数十次飞机,到达过的地方有成都、北京、温州、深圳、海口、杭州、上海、广州、昆明、福州、长沙、天津、济南等地。据公安监管部门说,周伟飞往这些地方均没有向公安机关请假,只有几次向公安机关请假到南宁,躲过了公安机关的监管。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专家说, 周伟从2013年2月获准取保候审到2013年10月18日被判缓刑至今,都处于高度自由状态,躲避监管,数十次乘飞机外出活动,策划骗刻公章,与某些金融机构做业务等等行为,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如不及时依法处置,不光给企业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更会给政府相关部门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