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卢荻 实习生 李玲芳)“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道出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和期待。然而,警察并不是万能的。派出所在每天接处警中,时常会遇到很多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民事纠纷。民警单纯的行政调解,或因没有给民事纠纷当事人指出解决矛盾的法律途径,容易出现问题……
如何一一地化解这些难点呢?从2011年开始,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和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一种新颖的调解机制——警律联调。该模式运行3年来,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2月16日,该模式正式向南宁市公安机关推广,届时将有更多市民受益。
现场探访 派出所里有个圆桌会议室
2011年开始,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成为广西首家受聘于公安机关派出所担任义务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运行3年来,效果如何呢?12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组织媒体记者到南湖派出所调解室一探究竟。
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显得宁静和温馨。这是12月14日上午记者在南湖派出所专门为警律联调设立的调解室看到的情形。记者刚走进去,第一眼就看到一张圆方形的桌子摆在中间,上面放着当事人、民警和义务调解员等几块小牌子。
“在这里经常开圆桌会议。”南湖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幽默地对记者说。
记者注意到,担任“警律联调”10名律师信息材料在调解室信息栏上公示,上面留有律师的联系电话。
“只要民警和当事人愿意,随时可以拨打上面联系电话跟律师咨询。律师们随时义务地接受法律咨询和调解预约。”南湖派出所周兵所长对记者说。
棘手纠纷 警律联调圆满处理
“有些纠纷比较复杂,表面上看是普通的治安事件,实际上还穿插着一些合同纠纷等,比较复杂。”12月14日,周兵所长告诉记者,自从该所警律联调机制运行后,很多这样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今年3月13日,在南湖辖区一家幼儿园里,一名孩子被同学推倒在地上受伤了,后孩子被送往医院救治。虽然医药费已由保险公司赔付,但孩子的母亲王女士认为孩子在幼儿园遭到伤害,向幼儿园提出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
“遭到拒绝后,王女士和亲友堵在幼儿园门口要求给说法,影响正常的办学秩序。”园方以对方敲诈勒索为由报警。
如何处理这起纠纷呢?第二天,民警将双方当事人请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律师提出意见:根据我国法律,王女士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由于造成孩子受伤的是同学,这一主要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园方若未尽职责,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园方未留人在维持秩序,存在一定过错。而王女士和对围堵园方大门要挟的行为如造成不良后果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听了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后,王女士和幼儿园最终达成了协议,幼儿园答应给予一定额度的赔付,王女士也表示不再因此事纠缠。
类似的棘手纠纷还有不少。今年初,南湖派出所接到的一起报案,称有人闯入一家按摩保健场所拆招牌,并赶走服务员,甚至将保险柜等也扛走了。民警一调查发现,“拆招牌”的人是大股东李某,但实际经营是张某,双方因合同问题产生纠纷。
此后在连续1个月里,当事双方聚集大量人员对峙,报警30多次,派出所虽也对双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但未根本解决问题。
这时,律师为民警协调处理这一争端提供方向。律师建议从“该店面的经营权归属和变更”入手,最终双方终止直接的对峙冲突。
免费调解 群众满意度排名第一
针对市民关心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是否收费的问题。“请群众尽管放心,我们律师为群众提供的法律咨询和调解均是义务的,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韦彦婷律师说。
据介绍,南湖派出所在实行“警律联调”机制后,调解纠纷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2012年,南湖派出所辖区群众满意度在市区45个派出所中排名第一,安全感排名第二。
3年来,该所民警与律师联合调解或民警在律师的指导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案件近30起,调解成功率超过80%。2011年-2013年11月份,该所共办结各类案件合计1873起,其中以调解等方式结案的1031起,占结案总数的55%。
南宁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南湖派出所警律联调机制只是其中的一个模式,还有其他的模式还可以尝试。12月16日,警律联调模式在南宁市公安机关推广以后,公安机关将组织更多社会资源,比如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门以及高校的法律教授等都有可能成为合作的对象,社会上很多有能力解决民事纠纷的热心人士,都有可能成为公安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