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广西生态环境厅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工作进展情况。

  法律法规体系方面:配合修订5部地方性法规

  2016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自治区人大、司法厅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列入2021年自治区立法计划,该厅牵头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已于4月底报自治区司法厅,目前,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安全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目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应赔尽赔”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自2018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制定了广西实施方案,出台了7个配套措施办法。2021年,广西以开展案件办理实践为抓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强化部门联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合力不断加强。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全区实际,明确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情形,并积极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符合广西《实施办法》启动情形的案件。

  积极开展索赔案例实践,“应赔尽赔”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通过积极挖掘案源,并督促各设区市和有关部门启动办理符合条件的案件。截至目前,全区共启动办理38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通过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既探索了工作经验,也充分发挥了赔偿制度震慑作用,提升了企业的环境保护守法意识,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

  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发布露天违法焚烧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2014年以来,广西出台实施生态文明领域改革政策文件40多项。2021年,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任务共15项,各项改革任务均按计划有序推进。通过改革,做好顶层设计,为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另外,为推进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在秋收、榨季来临之际,根据全区实际,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露天违法焚烧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露天违法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举报的群众,一次性奖励500元,助力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广西壮族自治区露天违法焚烧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有奖举报范围

  在城市建成区、乡镇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边、交通干线附近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秸秆禁烧区以及禁烧时段中的限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树枝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有奖举报途径

  1。 电话举报:12369或12345 (自治区级电话举报电话为0771-12456转1)。

  2。网络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各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3。微信举报:“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各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有奖举报金额

  500元

  有奖举报流程

  1。 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举报。

  2。 10个工作日内,生态环境部门查证举报违法行为是否属实。

  3。 5个工作日内,生态环境部门以电话、微信或书面通知等形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4。 60日内,举报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

  办法实施时间

  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