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杨亚)陆先生在苏宁电器桂林金马店买了台洗衣机,商家原本承诺两天后送货,可陆先生等了催催了等,10天后商家仍未送货。陆先生于是投诉到工商部门,经过调解,商家本周同意退货,并承诺赔偿陆先生200元。
2013年12月15日,陆先生在苏宁电器桂林金马店花2499元买了台洗衣机。销售人员当时承诺,当月17日送货上门。
约定送货那天,陆先生在家等了一整天也没见人来。陆先生联系商家,商家说货要从外地调运,加上系统正在升级,所以请陆先生再等3天。过了3天,货还没送到,陆先生再次找到商家,得到的答复是还要再等两三天。23日,洗衣机仍然没有送到,又不见商家主动解释,陆先生只好再次致电商家。这回,商家说第二天给答复,但第二天,陆先生又白等了一天。
陆先生说,之所以急着买洗衣机,是因为家里原来那台洗衣机坏了,看着妻子洗衣服时双手泡在冰冷的水里,陆先生很着急。他本想让新洗衣机尽快“上岗”,没想到久等不来,着实让他恼火。
2013年12月25日,陆先生来到西门工商所投诉,以商家涉嫌欺诈为由,要求对方双倍赔偿损失。
工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待陆先生投诉的第二天,他们邀约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时,商家对陆先生表示了道歉,解释称苏宁电器正在进行系统升级,所以才导致订单延迟,此前外地的苏宁电器也出现了类似情况,苏宁电器已做出解释和道歉。陆先生认为,这些原因是商家自己造成的,和消费者没关系,商家应内部协调处理,不该让消费者受到损失。
经调解,苏宁电器桂林金马店同意陆先生退货,并愿意因未能按时送货赔付陆先生200元,于7日内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