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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走私便道两伙人欲持枪火拼 警方拦截制止

A-A+2015年8月5日09:47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防城港讯(记者 赵劲松 通讯员 陈浩)一伙不法分子私开便道供走私人员从中牟利,不料被另一伙人“黑吃黑”。为夺回便道的控制权,遂组织了近70人携带刀枪前去“火拼”,被警方及时拦截化解。8月4日,因犯聚众斗殴罪,6名涉案人员被法院判刑,分别处1年1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6月,江某与崇左市宁明县桐棉乡北岩村的邓某等村民签订租赁协议,由其投资,以开路造林为由开发该村的一条山路,实为平整路面供走私车辆通过,以非法收取过路费牟利。

  去年1月,刘某也与北岩村的郑某等村民签订协议,租用该条山路(含江某平整路段),派人员驻守,对过往车辆收费。

  眼看有人跟自己争“地盘”,江某非常恼怒。去年7月,他指使关某带人将刘的驻守人员赶跑,夺回这条便道的控制权。事后,刘妻便授意骆某等人前去抢回“地盘”。

  去年7月12日晚至7月13日上午,骆某纠集黎某、庞某等68人从钦州出发,经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前往争议地点,欲暴力抢回该便道控制权,被警方拦截抓获,沿途提取到被丢弃的刀具17把、猎枪4支、猎枪弹41发。

  8月4日,防城区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骆某等人为争夺走私通道而纠集多人打架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上述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按照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分别判处被告人骆某荣等6人1年1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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