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交警签订协议,为扣押的违法车辆提供专门保管服务,辛辛苦苦做了10多年,现在终于等到财政拨款了,但却没有我们的份!”近日,我市原涉案车辆专用停车场的多名负责人向晚报反映说,他们由此与交警产生纠纷,其中一家停车场已向市交警支队发去律师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连日来,晚报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调查。
车被暂扣车主不用交保管费
“近来,停车场与交警起争执,甚至走到要对薄公堂的地步,这是因为从今年开始,我市为涉案车辆保管服务划拨了数百万元的专项经费。而获得这一业务的,竟然不是原从事该项服务的任何一家停车场。”一停车场老板说。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明确,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从今年4月17日开始,我市停止向车主收取法定期间内扣押车辆保管费,即对依法需要强制扣留的车辆,在法定处理时限内的停放,车主不承担费用。扣车经告知逾期不处理的,或处理后不及时提取车辆的,其停车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才由车主负责。
据了解,我市是广西最早推行此项政策的城市。
有停车场给交警发去律师函
“听说,市里为此每年划拨专项经费250万元至600万元。”连日来,晚报记者对原从事涉案车辆专用停车场进行走访时,某停车场的老板告诉记者,以往没有拨款,停车场主要靠车主领车时交的保管费,以及无主车辆和车主放弃领取车辆依法处理后返回的一些款项来维持。但自从今年有财政拨款之后,今年3月份,原各停车场都接到了交警部门的通知,从4月起暂扣的车辆不再停放到他们的停车场,经招投标一家名为“贝永青”的公司已经取得停车保管资格,以后交警暂扣的所有车辆都停到这家公司开设的停车场。
“我们一路走来,非常艰难,现在有专门拨款,我们根本不知道有招投标,就被人一脚踢开了。”原停车场老板均对贝永青公司的资格提出质疑。
目前,永利停车场已委托律师给市交警支队发去律师函称,按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至今年6月2日,交警停放在该停车场的无主车辆及车主放弃领取车辆,拖欠的保管费共近800万元。
贝永青公司停车场已启用
贝永青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贝永青公司”)总经理韦勇说,该公司经过招投标获得我市涉案车辆停放保管的资格,目前,该公司已在鹧鸪江、柳石路白莲洞附近、航岭路开设了3个专用停车场。
针对车辆报废返款的问题,市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一负责人说,报废车辆得到的款项,该公司已按程序上交国库。前年和去年,上交的款项均有四五十万元。至于财政返回多少给交警、交警给了多少停车场,与该公司无关。
交警认为不存在欠费经得起审查
针对上述情况,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教导员黄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黄锋说,从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对违法车辆的保管费进行了明确。交警部门开始申请该项经费,经多方努力、调研,今年该项经费25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于2014年9月3日,在市政府采购网申请采购计划,并于同年10月8日,第一次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满二十个工作日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第一次评标。因为招标要求条件较高,第一次招标流标。同年11月18日公告期满二十个工作日后,继续进行了第二次评标,柳州市常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贝永青公司是其下属公司)中标。该公司设立的停车场,将进行严格、规范化的管理。
至于近年财政返回了多少钱给交警,黄锋仅强调,这些钱款返回后,全部返回给停车场,绝不扣留,经得起相关部门的审查。
对于原停车场提出交警欠车辆保管费的问题,黄锋说,当初各城区大队与停车场签订的协议,明确了停车保管费用的问题,明确了收费按照物价规定的标准收取违法当事人停车费,无人认领的涉案车辆报废后经过财政返回报废的费用,交警已全部返回给停车场,不存在欠费的情况。(晚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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