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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疑丈夫施暴“拆”自己家 受伤妻子起诉离婚

A-A+2015年8月17日11:11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讯(通讯员 张敏 通讯员 何书俊)柳城县女子小红在广东省与同乡男子阿强相识并相恋,之后结婚生子。婚后,小红为家庭生计到柳州市一家休闲会所打工,却引来阿强猜忌并屡屡施暴殴打,令小红不堪忍受。

  2012年4月,同在广东东莞打工的小红与阿强相恋后同居,2013年6月,女儿出生。同年8月,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幸福的生活并没有延续下去。2014年9月,自小红外出打工后,因其从事服务行业,引来丈夫百般猜疑,夫妻间的不信任与日俱增。今年农历大年初一,因家庭琐事引发了冲突,阿强竟持刀将小红脸部、手部捅伤、划伤,经鉴定,小红的脸损伤构成轻伤。

  今年5月,柳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阿强犯故意伤害罪,后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然而,这次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彻底毁灭了双方的感情,使小红丧失了与阿强和好的信心。

  7月8日,小红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阿强的婚姻关系,并以阿强患有癫痫病为由,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为了不使这个家庭再次蒙受更大的伤痛,建议双方和平解决纠纷。庭审过程中,阿强对于因自己的过激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持异议,于是主办人着重引导双方对抚养子女应具备的能力进行陈述。

  经调查,小红目前在柳州市区一家休闲会所从事服务业,工作时间黑白颠倒,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其他近亲属可以辅助其照顾女儿,而阿强虽然患有癫痫,但系后天导致,在按时服药的情况下,不会对自身及女儿产生危害,且女儿已满两周岁,自出生后一直在阿强家生活,主要由孩子的奶奶照料日常生活,且阿强的住所稳定,经济条件较好,在抚养女儿的各方面条件上具备优势。

  在双方对各自的抚养能力进行充分陈述后,小红主动提出,只要能保证其对女儿行使探望权,她可以把女儿交给阿强抚养,随后还当庭把身上仅有的200元钱交给阿强用作女儿的抚养费用。

  最终,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协议,并对女儿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案件顺利结案。(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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