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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老人逃逸埋车销毁证据 肇事者被民警"挖"出

A-A+2015年7月20日17:34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武宣讯(记者 王小丁 通讯员 覃志格)开套牌车撞倒老人致死,还挖坑将肇事车辆深埋,掩人耳目。日前,由武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廖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经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以被告人廖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今年4月6日凌晨1时30分许,209国道武宣镇马步利村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名推行电动车的老人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武宣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出警处理。因夜晚天黑,现场无目击者。民警在现场提取到了一块从肇事车辆上脱落的黑色塑料片。经民警调取当晚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车辆为一辆挂桂BNN786号的皮卡车,但经查询该车牌是被套牌使用,无法确定肇事嫌疑人,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经调取天网视频,民警发现该车曾经在案发的前几天在县城的某小区门前卖过鱼。得到线索后,民警即对该小区周围的群众开展摸排工作。据一群众反映,当时卖鱼的是通挽镇某村的韦某。据韦某交待,4月3日他叫廖某某开车到村上,帮拉鱼到县城去卖,皮卡车是廖某某的。至此,民警锁定该交通肇事案真凶。

  4月7日,迫于压力和亲属的规劝,廖某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其交待,肇事车辆是其于2011年从柳州市一个二手车市场以1.5万元购得,由于是套牌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没有进行过年检,也没有购买交强险等。4月6日凌晨发生事故后,他没有下车查看,也没有停车,而是快速驶离现场。后来廖某某还返回现场,见到被害人死亡,交警在现场勘查。他就直接开车到桐岭镇其打工的“厚壮”采石场,等到天黑,即用采石场的钩机挖坑,将肇事车辆掩埋,同时用氧焊将车牌烧熔。

  经廖某某现场指认,民警在采石场提取到了被填埋的肇事车辆。之后,民警将在肇事现场提取到的黑色塑料片送检,证实该塑料片是从肇事车辆保险杠脱落的物品。

  由于廖某某驾车肇事后逃逸,武宣县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被告人廖某某在该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廖某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埋葬费21318元。

  庭审中,被告人廖某某对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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