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在家喝多了酒后,59岁的男子王某用打火机点燃棉被,将家里所有家当几乎全部烧光。1月12日下午,王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因涉嫌纵火,王某被柳州市公安局雀儿山刑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王某平时一个人住在北雀路某生活区3楼,平时喜欢喝酒,有时喝多后,还会产生某种幻觉,总以为有人隐身在他家。1月12日下午,王某在家喝了不少白酒后,找来一把打火机,一把火点燃了卧室的棉被。火很快蔓延开来,扩散到了其他房间。
当日下午3时许,柳北消防中队接到报警求助,迅速出动4辆消防车、18名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在家的邻居,看到王某家燃起熊熊大火,纷纷跑到楼下。而王某则被一好心人扶下楼。消防人员在1楼、3楼支起水枪,花了10多分钟,最终将火扑灭。
一把大火,将王某住处的家具、被子、床铺等生活用品全部烧成灰烬。天花板上的水泥,也大块地掉落。由于火势凶猛,在灭火过程中,2楼邻居家也受牵连,家里进了不少水。
随后,接到报警的柳州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民警,也赶到现场。在距离王某住处不远的一棵树下,民警将被大伙看住的王某带走。
王某行为因涉嫌放火,被移交雀儿山刑侦大队审讯。王某说,事发当日中午,他喝了些白酒后,头昏脑乱了,又产生有人躲在他卧室的错觉。于是,王某在自己的卧室放火,想把躲在他卧室的人烧出来。
据警方介绍,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王某不顾后果烧家,其行为已涉嫌纵火,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