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电(记者 萧海川 吴振东)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校服生产、采购、验收等各环节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今后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校服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本应素净的学生校服,近年来却成为少数人敛财的工具,甚至危害到中小学生身体健康。
例如,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原局长方小川利用私人关系指定校服厂家,并收取数万元贿赂。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竟然把校服“明码标价”,以每件校服校长6元、总务处主任3元、班主任1元至2元的比例提成吃回扣。2013年,上海欧霞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冬装校服,被检测出含有致癌性的芳香胺染料,引发社会对于严把校服质量关的强烈呼声。
针眼大的窟窿,漏过斗大的风。监管乏力,就会让违法违规者有可乘之机,把校服当成“唐僧肉”。对校服质量和校服采购,各地行政职能部门也出台过相关规章制度,但“权力的笼子”并未真正扎紧,相关制度往往在执行中走样。例如,江西省要在今年9月取消沿袭多年的校服商标使用许可制度,这项制度本是为了加强校服质量管理,但却被个别基层学校的管理者所利用,成为他们向企业伸手的借口,商标许可费被层层加码,导致校服成本不降反升,严重侵害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对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
凡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就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校服的出现,症结在于权力运行不够透明,拍板过程不够公开。斩断伸向校服的黑手,必须将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牢更密,对校服的定价权、厂商选择权等严格监督,严防各类寻租行为。同时,必须解决部分地区校服标准乱、管理部门协调不紧密、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要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校服的企业、销售质量不合格校服的销售商,建立“黑名单”制度。只有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服务体系,才能确保学生们穿上安全的校服、干净的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