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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方从村民家中收缴5公斤制式炸药(图)

A-A+2014年4月11日16:54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柳州4月11日电(韦鹏)广西鹿寨县警方11日通报,该县公安局在农村安保维稳及“收枪治爆”工作中,排查发现一村民家中已存放10余年的5公斤制式炸药,并进行收缴。

警方在村民家中收缴的5公斤制式炸药。韦鹏 摄警方在村民家中收缴的5公斤制式炸药。韦鹏 摄
警方在村民家中收缴的5公斤制式炸药。韦鹏 摄警方在村民家中收缴的5公斤制式炸药。韦鹏 摄

  据警方介绍,4月10日,鹿寨县公安局黄冕派出所驻村民警邓淇到黄冕村西岸屯开展“一村一警”工作,向村民宣传“收枪治爆”法律知识时,接到村民反映,称2000年左右,该屯修路时曾打报告购买了10公斤制式炸药,但只用去了一半,剩余的炸药现不知去向。

  得知此线索后,邓淇向公安局报告后,找村干部核实了解。经做思想工作,原村干部老罗主动向邓淇讲明情况。当年,黄冕村修路完工后,剩余的炸药就一直保存在老罗家中。

  随后,老罗主动带民警到其家中,将剩余的5公斤制式炸药上交给民警,警方随后将收缴的炸药移送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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