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明确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遏制餐饮浪费。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在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时,应按有关部门要求具有相应场所、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食品处理区、就餐区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和用品。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伙房)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允许委托经营、承包或变相承包。其他类型的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的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学校要及时终止合同,并通报属地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

  通知规定,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此外,食品原料、添加剂要严格按照储存温湿度要求存放;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要严格分开存放,确保生熟分开;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鼓励使用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合理加工、烹饪学生餐,做到减盐、减油、减糖,减少用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

  学校食堂实行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遏制餐饮浪费。

  我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积极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各地可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在辖区全面推广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工作,力争到2023年各市至少建成1家营养与健康学校,5家营养健康食堂。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