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楼层停止使用电梯,提倡商场、娱乐场所等结束营业前半小时关停空调,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
据悉,今年迎峰度夏以来,全区气温持续偏高,全社会电力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全区电力供应保障形势异常严峻,已长时间、大范围实施有序用电。为缓解全区电力供应压力,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群众生活用电需求,《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节约用电,制定本单位公用设备科学用电管理制度。
如提倡自然通风,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制冷模式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非工作时段确保空调处于关闭状态。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楼层停止使用电梯。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在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等。
组织指导工商业用户科学有序用电。《通知》提出,各用电工商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主动错峰避峰用电。商场、宾馆、餐厅、娱乐场所等服务业用电大户在用电高峰时段要自觉减少用电负荷,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的照明灯具,提倡结束营业前半小时关停空调。自动扶梯设置为变频模式,无人乘坐时自动停梯。
同时,积极鼓励全社会节约用电。在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路灯照明减半;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压减高速公路、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减少亮灯数量和时间;加强广告用电管理,除节假日和特别需要外,暂停使用霓虹灯、广告灯等。
各用电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节电要求,自觉落实各项节电措施。要科学控制和压缩空调、电梯等高耗能设备运行的时间。在不影响公众服务的前提下,对电子宣传栏等电子公共设施设备的用电实施严格管理;鼓励居民家庭尽量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做到随手关灯;减少使用空调、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尽量使用风扇降温。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