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纪检监察网

  及各地市纪检监察部门网站

  公布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以及一些领导干部被查处的消息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杨振球接受调查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杨振球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来宾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杨振球简历

  杨振球,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湖南常德人, 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2.02-2003.02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

  2003.02-2013.12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部部长;

  2013.12-2016.09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09-2018.07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8.07  辞职。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副县长卢阳接受监察调查

  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副县长卢阳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河池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卢阳简历

  卢阳,男,壮族,1972年8月出生,广西都安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

  1992.07-1993.09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技术员;

  1993.09-1995.10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澄江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

  1995.10-1996.09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水利股技术员;

  1996.09-1997.11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水利股副股长、技术员;

  1997.11-2001.12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水利股副股长、助理工程师;

  2001.12-2003.02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水利股副股长、工程师;

  2003.02-2007.10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副局长、工程师;

  2007.10-2008.02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工程师;

  2008.02-2011.06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都安县创业园管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工程师;

  2011.06至今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副县长。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博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博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池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李大伦接受审查调查

  据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李大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兴宾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鸿涛被双开

  日前,南宁市纪委监委对邕宁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鸿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梁鸿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伙同他人通过以虚列支出、虚开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公款予以私分,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要、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梁鸿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罔顾党纪国法,私心贪欲横行,甘于被“围猎”,主动求“围猎”,在党中央反腐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宁市委批准,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给予梁鸿涛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犯罪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柳州市金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清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耀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在业务审批、认购股份、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耀清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个人私欲膨胀,搞权钱交易大肆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耀清开除党籍处分;由柳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罗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纪委监委对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罗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莹理想信念丧失,罔顾党纪国法,长期与医疗设备供应商打成一片,以权敛财,破坏医疗行业风气,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罗莹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梧州市委批准,决定由梧州市纪委给予罗莹开除党籍处分;由梧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罗莹简历

  罗莹,女,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西梧州人,大专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2.02—2012.04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2012.04—2012.12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2012.12—2019.11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9.11—2019.12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9.12—2021.06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玉林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容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冬夫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期间,赵冬夫违规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潘某、梁某、刘某及下属等人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19.6万元。2016年至2018年期间,赵冬夫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潘某、刘某、赵某等人保持密切关系并多次接受宴请。赵冬夫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赵冬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陆川县滩面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甘荣勇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人车辆加油问题。2013年5月至2018年8月,甘荣勇在担任陆川县横山工商所副所长、滩面工商所所长期间,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人车辆加油,共计7958.75元。2021年4月,甘荣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林市玉州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玉州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永安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梁永安在兼任玉林市宏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在已领取玉州区财政局供养人员工资待遇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宏源公司各类补贴、奖金等报酬共计3.66万元。2021年4月,梁永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林县通报一起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

  上林县乔贤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一级科员黄忠森通过网络公开发表不当言论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9年1月24日,澳大利亚籍人员杨某因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审查。同月27日,黄忠森在“乔贤论坛”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为杨某辩解和声援,该言论在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引起众多网民关注和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6月,黄忠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恭城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恭城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彭杰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初至2020年初,彭杰和在先后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领导分管不动产中心工作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6000元现金、价值1500元商场购物卡及烟酒等礼品。2021年4月23日,彭杰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2。恭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鼎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石鼎坤在担任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20000元现金及烟酒等礼品。2021年4月23日,石鼎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原横县水利局局长蒙宗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日前,由南宁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原横县水利局局长蒙宗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经横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被告人蒙宗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被告人蒙宗新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蒙宗新简历

  蒙宗新,男,壮族,大专学历,广西横州市陶圩人,1965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

  2013年3月至2016年1月,横县水利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横县水利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横县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横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广西横县国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广西横县国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横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玉林纪检监察网、廉洁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