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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四问广西官员判刑未坐牢:是否存司法腐败

A-A+2014年7月7日18:03新华网评论

  近日,针对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被法院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事,新华网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最新回应称,未收到过阳朔县公安局关于石宝春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及私自外出等情况的通报;目前,石宝春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接受病情检查。

  就新闻报道看,此事过程并不复杂,但却暴露出很多问题。

  追问一:当地公安部门对石宝春在监外执行期间四处“走动”是否应担责?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但阳朔县公安局7月3日在《关于对石宝春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中称,石宝春曾两次向阳朔县公安局阳朔镇派出所请假前往南宁、广州两地寻医就诊,“网帖中所反映的石宝春离开桂林外出的其他地点,他均没有向阳朔镇派出所请假报告。”显然,不仅石宝春违反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当地公安部门在监管上也存在漏洞,应当担责。

  追问二:监外执行期间的帮教是否流于形式?

  暂予监外执行是司法人性化的体现,对于负责监管的部门来说,除了要尽到监管职责,对服刑人员还应尽到帮教之责。石宝春私自“外出”当地公安部门都不知情,又何谈“帮教”?此事具有代表性。其他地方的公安部门对监外执行人员帮教是否也存在形式主义?从司法的严密性看,又该如何让帮教不流于形式?

  追问三:对石宝春的监外执行何时结束?

  法律规定,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石宝春的刑期还未结束,如果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应予以收监。但目前,当地法院对石宝春的身体健康状况并不十分清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科长对记者表示,“我们又带他(石宝春)到自治区级医院南溪山医院进行检查,现在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不知道他现在病情怎么样,具体后面怎么处理还要根据医院的检查结果来定。”何时会有检查结果?结果出来后又该如何处理?公众希望看到明确说明。

  追问四:对石宝春的暂予监外执行处理是否存在司法腐败?

  这点也是公众最为关心的。据法律界人士表示,在保外就医中,获刑官员占有相当的比例。而据中央政法委今年2月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当前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对突出。石宝春的暂予监外执行处理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以权或者花钱“赎身”、逃避惩罚或者减轻惩罚等方面的问题?当地不妨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一并查明。这是对公众呼声的回应,更是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

  (评论员 任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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