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热点>正文

广西:实行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整顿无证幼儿园

A-A+2014年6月15日13:22中国教育报评论

  中国教育报讯 (记者 周仕敏 实习生 吴秀欢)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强看护点分类管理和监督,加快清理、整顿无证学前教育机构,逐步发展成为正规合格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将幼儿看护点分为A、B、C三类。A类是幼儿看护点中条件较好、有可能经过2至3年的努力达到规范办园标准的;B类为幼儿看护点中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至2年的努力达到A类幼儿看护点标准的;C类为存在幼儿安全与健康隐患、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无证的幼儿园经评估达到A类、B类标准条件的,可获幼儿看护点许可证,可以继续办学;C类看护点则会被坚决取缔。目前正在广西举办无证幼儿园的园方,可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了解详细的评估标准,并提出书面的评估申请。广西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广西会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公布辖区内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看护点名单,不符合规定的无证幼儿园将被清理取缔。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