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张若凡)以往的医疗纠纷往往是病人告医院、告医生。但是随着近年来伤医事件频发,医院开始站出来为受伤、受辱的员工讨公道。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将一名向女医生挥拳的伤医者告上了法院,要求伤人者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6月12日,该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3年10月22日晚,董某因孩子上吐下泻,送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就诊。当时有不少病人在排队,董某向值班的磨医生提出先给自己的孩子诊治,被拒绝。随后孩子病情出现变化,董某不满磨医生的处置,动手扇了她耳光。
当晚,院方将磨医生送往自治区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头面部颈部多处外伤,脑震荡,左眼外伤性视力下降,神经性耳聋。当事人及院方向董某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万余元,并要求被告在南宁市主流媒体上刊登不少于50个汉字的道歉声明。
董某在庭上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对孩子病情的担心,但是出手打人确实是错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对赔偿金额等问题存在争议,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伤医事件频发,很多情况下,这类事件都是不了了之。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部负责人介绍,之所以要选择提起诉讼,是认为伤人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医疗纠纷时,医务人员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样,病人或家属也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医院坚决声讨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
南宁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科医生表示,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缺乏分级就诊的引导,大量的小病、常见病都涌入大医院急诊科,导致大医院在疑难急症方面的优势难以显现,即使是急诊也要排长队,患者的“急”得不到及时解决,因此更容易激化医患矛盾冲突。这次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暴露出目前优质医疗资源紧缺的现状,另一方面也提醒患者及家属理性就诊,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