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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就停车如何收费等问题征求市民意见

A-A+2014年3月15日08:59 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见习记者 袁夏岚)昨日(3月14日),南宁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完善南宁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意见的公告》(下简称《公告》),通过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南宁价格信息网,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停车收费定价分类、短时停车免费分类、暂扣车辆收费等几项内容征求市民意见。

  关于停车收费定价分类的征求方案为:物价部门拟按照停车场的不同性质和类别,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关于短时停车免费分类的征求方案中,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业设施和住宅混合停车场、办公区与住宅区混合共用的停车场对停放时间不超过60分钟的机动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征集方式

  市民对完善停车收费政策的意见建议,可于2014年3月21日前通过两种方式反馈至南宁市物价局:可通过登录南宁价格信息网(网址:http://www.nnpn.gov.cn/index.aspx)在线填写调查问卷;也可将问卷填好后,邮寄/发邮件给南宁市物价局,联系方式如下:邮寄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邮编:530028;传真电话:5539293;电子邮箱:wjjsfglk@126.com

  对停车收费定价的分类

  实行政府定价类别 为依法设置的城市道路停放区(包含道路停车泊位、人行道“三车”停放点等),机场、车站、公共交通枢纽站、码头、旅游景点的配套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停车场,医院、学校等公益、公用性单位及大型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公共场馆的停车场,政府全额投资或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停车场,公安、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违章车辆的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类别 为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业设施与住宅混合共用的停车场(指商住楼、综合楼等住宅与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共用的停车场),办公区与住宅区混合共用的停车场,商场、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农贸市场、钢材市场、建材市场、花鸟市场、粮油批发市场、交易市场等)的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类别 为商业全额投资或商业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专业停车场(以提供车辆停放服务为主营业务,独立建设的、非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商业场所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说明

  政府定价:经营者按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政府指导价:经营者根据政府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具体确定执行标准;

  市场调节价:经营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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