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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工商开展3·15消费宣传 汽车和网购是重头戏

A-A+2014年3月14日15:36 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讯(蒙进煌 李力 韦华 熊至娟)3月13日,自治区工商局直属专业市场管理局与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联合主办“汽车消费,你该懂的”汽车消费宣传活动。同一天,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办中心)也根据近来网购消费的申诉热点,发布了2014年第3号消费提示。

  在当天举行的汽车消费宣传现场会上,有消费者反映,提车后迟迟拿不到合格证,买来的车子成了一堆“废铁”。对此,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汽车工商所所长韦柯说,合格证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必须的证明,而一些资金短缺的汽车经销商,通常拿合格证做质押,更有车商为了开拓业务,将车转卖给下级代理,合格证却没有随车转移。这样一来,下级代理商一旦跑路,车主提车后将面临无法上牌的困境。他提醒消费者,购车慎选无品牌授权的车商。

  据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统计,该中心2013年共接到涉及网购纠纷415起,比上年增加188%,网络购物已成为消费投诉重灾区。其中,网购的诸多抱怨与不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宣传与实物差距颇大;二是商品质量良莠不齐;三是售后服务争议突出;四是物流配送问题频出;五是信息安全亟待加强。

  举报中心提醒广大网购的消费者,进行网购时,首先应该选择大型、正规的电子商务网站,这样下单及售后均有保障;其次要谨防钓鱼网站,谨慎购买售价过低的商品;再次是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或第三方支付方式,不轻信、不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还有就是保持理性消费,防止网购成瘾,以免购买了不必要的商品;最后是要注意保留证据,有效维权。在网购过程中,电子订单、确认邮件、聊天记录等都可以成为维权的重要证据,消费者应当注意保存,必要时可以截图保存,留作日后维权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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