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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得到更多实惠

A-A+2014年3月13日07:59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讯(特派记者 梁 莹  李 贤)衣食无忧,就业有门,平稳安定地过日子,这是人们的愿望。全国人大代表、田阳县那满镇新立村村支书罗朝阳还清楚地记得,当听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时,他同其他代表一样,难抑心中的感动。

  “国家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后,解决了大部分农民的安居问题。但广西山区多,尤其在百色革命老区,由于历史、气候等条件的限制,农业发展很难在产量和质量上有突破,农民增收遭遇到了瓶颈。”作为基层代表,罗朝阳认为,国家在重视“三农”的同时,还要关注贫困山区群众的生存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了3次大会战,解决了贫困山区基础建设等一系列困难。”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在调研中发现:还有不少贫困地区,目前要解决的仍是修好路、喝上水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来宾市委书记李志刚也持同样观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每年为邻省提供30亿立方米以上的清洁水源,为保护生态,该县还关停了所有矿山及污染企业,但这也断了当地群众的‘财路’。”李志刚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发展基础薄弱等因素,仅依靠自身财力实现扶贫攻坚目标,难度很大,“不能让这些地区因为保护环境而生活在贫困当中。”

  “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实行精准扶贫……”政府报告中的这一段话,说到了代表们的心坎上。

  罗朝阳希望,国家对百色革命老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更多支持。他还列举了山东等地通过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实例,并建议国家大力扶持我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国家在加大特贫地区扶持的同时,还应该适当扩大扶贫政策的覆盖面,将更多的贫困人口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李志刚表示,建议国家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大会战,通过大力实施“对不适宜生产生活的贫困村”异地搬迁工程,开展通村公路、通电项目、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等,解决这些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同时,针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实际,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当地经济,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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