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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万斤病死猪肉加工案:处罚太轻难堵源头

A-A+2014年2月27日16:17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2月27日电(记者 熊红明)2月26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万斤病死猪肉加工案”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欧某等11名被告人在一年半时间内非法加工销售8000多公斤病死猪肉。此案将择期宣判。

  国家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有严格规定,大量的病死猪肉为何还能流进市场,上了消费者的餐桌?

  一头病死猪收购不到200元 屠宰后每公斤10多元

  “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鱼塘边非法开设屠宰场,主要是加工病死猪肉。”侦办此案的北海市治安支队负责人介绍,2013年3月,警方接到举报线索后立即展开侦查,在北海市银海区北背岭大学园区旁的一个鱼塘边,发现了一个非法屠宰场。

  2013年3月21日,北海警方会同北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屠宰场内抓获了欧某和妻子吴某。到欧家搜查时,发现家中的锅具内正在烹制猪蹄,并从三个冰柜里搜出995.5公斤冷冻猪腿、猪肉、排骨零碎肉。经送北海市动物卫生院监督所检验,这些猪肉样品均被检出含有大肠杆菌、沙门氏菌。

  经警方查实,欧某原是一名屠宰户,妻子吴某平时主要做熟食销售。在到乡村收购生猪时,吴某发现一些农村养殖户家里的猪生病了就会以每头30至200元不等的价格便宜出售。欧某开始收购病死猪回来屠宰后加工。一头不到200元的猪经加工后,欧某以每公斤10元至18元不等的价格卖出,从中牟取暴利。

  欧某还让高中毕业后没事干的儿子小敏帮助推销病死猪肉,销售获利父子对半分成。警方查实,自2013年2月起,小敏开着摩托车到北海工业园区各企业的食堂、快餐店推销病死猪肉。一个多月时间,有证据记录的销售量就达到1432公斤,销售金额17526元。

  “价格这么便宜,就知道是病死猪肉了”

  警方在侦办此案时从欧家查获5张销售单据,经统计,欧家3人先后共销售有据可查的病死猪肉8000多公斤,销售金额9.3万元。

  “根据销售单据信息,病死猪肉的流向很快被查明。”公诉人称,欧某自2011年10月起非法开设屠宰场,从周边农村养猪户处收购病死猪进行屠宰加工,部分以每公斤15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了北海市合浦县商贩石某、莫某等人用于制作肉干出售;部分由吴某加工成熟食后对外销售;部分以每公斤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在北海经营快餐店的石某、慕某、龙某、韦某等人。

  公诉机关指控称,合浦县两名制作肉干的商户石某与莫某贪图便宜,均从欧家购进病死肉制作肉干销售;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运宿舍销售快餐给流动人口食用的龙某所销售的猪脚,不少是欧家供应的病死猪肉;在北海工业园内几家大型企业食堂承包职工快餐店的韦某、黄某、廖某等人均购买了欧家的病死猪肉,制作后出售给附近工厂的工人食用。

  几名被告人在接受公诉人问询时均表示,刚开始从欧家购买猪肉时,欧某并没说是病死猪肉,“但是看价格这么便宜,就知道是病死猪肉了,后悔自己贪图便宜。”

  3000元以下罚款如何管住病死猪源头?

  记者从北海市检察机关获悉,此案是北海市涉及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提起公诉的第二例案件。2012年,北海市8名屠宰户和商贩因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曾被法院判处半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病死猪的处理必须经过严格程序,由养殖户上报至水产畜牧部门下属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指导有条件的养殖场自行处理,或由执法人员集中到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为了鼓励养猪户按正规渠道处理病死猪,国家还于2011年出台补贴政策,每无害化处理一头病死猪中央财政就补贴60元,地方再配套补贴20元。

  北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立智介绍,北海市年产生猪90多万头,自2010年后建起了两座年处理能力达5万头的无害化处理厂,但在2012年至2013年间还是查获了多起病死猪销售的案件。

  “上规模的养猪户和养殖场比较容易监管,最难的是农村的散养户。”李立智说,要从根本上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构建群众举报防线,让从事病死猪肉屠宰加工销售的不法分子无处可逃。

  此外,李立智还建议国家提高对不按正规程序处理病死猪相关人员的处罚标准。“按目前的法规,养殖场或养殖户丢弃或销售病死猪,无论多少均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这明显无法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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