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李益新 通讯员 韦华)2月24日,中消协对2013年“消费热词”进行评点,结果显示,“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费”、“严禁自带酒水”等长期受消费者诟病的行业霸王条款“荣登”当年“消费热词”之列。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餐饮服务行业以上“霸王条款”作出正式表态,为叫停这一行业潜规则明确了司法裁定意见。然而,记者日前探访南宁餐饮娱乐市场发现,虽然此类霸王条款在厅堂告示里已经很难看到,但一些餐饮娱乐场馆仍然在想方设法,变相地延续这一“霸王”行径。
顾客亲历 最低消费让人难以消受
“不久前我和朋友在一家饭店聚餐,大家都没留意该饭店有‘包厢设有最低消费’的提醒。”昨日,南宁市民伍先生告诉记者,直到饭后结账时,服务员才提醒道,因为没有达到480元的最低消费标准,他们需要支付包厢费。
“当时我们都吃饱了,为了达到最低消费标准,只好再点了几个菜,这才免交了包厢费,而那多点的几个菜,也只好打包带走了。”伍先生无奈地说。
无独有偶,在某高校做辅导员的李先生也在上届毕业生餐饮聚会中遇到了尴尬事。当天,他带了两瓶红酒前往赴宴。可到了饭桌上,服务员却提出必须收取每瓶50元的开瓶费。李先生虽然觉得很不合理,但碍于面子,还是掏出100元交了开瓶费。
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12315中心”)了解到,2013年以来,消费者有关此类“霸王条款”的申诉就有27起,而商家的“霸王”手法也多种多样。
一名消费者反映,他在某饭店消费时没有达到最低消费标准,商家便根据其实际消费金额与最低消费标准的差额,折算成了啤酒兑换卡,并限期消费完毕。
另一名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去某歌厅K歌,结果,自带的酒水被歌厅强制代为保管,直到唱歌结束才退还给他们。
记者调查 包厢费收取不尽相同
近日,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向位于白沙大道上的老成都酒楼咨询消费价格时,得到的回答也是有“厢费”的。
“10座的包厢,最低消费480元;16座的最低消费是580元。”该酒楼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收取包厢费是该酒楼一向的老规矩了,“如果不想要最低消费,那你们就只能在大厅消费了。”
而在位于厢竹大道的好声音KTV,当记者问及包厢是否收费时,一名服务员先是十分爽快地表示“厢费可以免”,随即又补充道,一间派对包厢,当消费达到648元时,就可以免收厢费。
“那么,这厢费正常是如何收取呢?”记者问。
“厢费每小时128元。买断的话,278元就可以唱通宵。”该服务员回答道。
“那我们带有两瓶红酒,需要交费吗?”记者又问。该服务员明确表示,顾客自带红酒需要交纳每瓶100元的开瓶费。
“你这开瓶费比我们带的红酒都要贵啊!”当记者告知每瓶红酒价值不到80元时,该服务员表示开瓶费照收,“所以我们不建议顾客自带酒水,在我们这里消费,达到一定数额就可以免交厢费。”
权威专家 消费者当场抵制胜过事后维权
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叶桂明表示,广西消委会早就点评过商家的类似霸王条款行为,但因为此前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消费者也很难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现在有了司法解释之后,消费者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了。叶桂明提醒道,消费者遇到类似现象时,最好是当场抵制,向商家摆事实讲法规,坚决予以拒绝,这样做收效要远远胜过妥协付款后再向有关部门反映。
12315中心有关人员分析认为,在遭遇霸王条款的消费者中,有一部分人确实是不懂得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侵害;而大部分消费者则是怕麻烦,不愿意维权。
12315中心有关人员提醒消费者,当前商家各种霸王条款花样翻新,消费者在消费、签约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向专业律师咨询,不要轻易签约,以免自身权益受损。遇到权益受损,应尽快向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