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男子南宁8月12日讯(记者 潘晓明 通讯员 林琳)男子林某虚构了一个亿元的房地产项目,对生意伙伴南宁市民黄宝琳(化名)女士称急需两百万的保证金。黄宝琳轻信了林某,哪知借出的158万元投资款成了对方的私人赌金,且被输得精光。8月11日,林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南宁青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7岁的南宁市民黄宝琳经营着一家颇有实力的广西某建设集团分公司,平日居住在南宁市东葛路某高档小区内。黄宝琳常光顾楼下的一家进口食品商店,一来二回,便和商店老板林某相熟起来。林某今年46岁,2012年来到南宁,在该小区的临街商品开了这家商店。
随着交流的不断深入,两人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热情的林某还向黄宝琳抛出了橄榄枝,表示可以一起合作开港货店。黄宝琳见林某把商店经营的有声有色,对其做生意的能力有一定的信心,两人开始商讨合作事宜。2013年底,林某多次带着黄宝琳到河池市、宜州市和南丹县等地考察市场,但都表示“这里市场不好开不了”,接着提议一起合作开建筑公司,黄宝琳答应了。今年2月份,两人确立了合作关系,签订了责任状。在林某的要求下,黄宝琳还下了订金购置某物业作为办公室,准备大干一场。
7月12日,林某对黄宝琳称接到了一个在珠海的房地产项目,工程造价近亿元,需要立即缴纳200万保证金,希望黄宝琳加入投资。黄宝琳斟酌一番后,表示既然两人是合作关系,愿意出一半的保证金,林某接着称:“我的资金都在澳门运作没办法马上调出来,要不你先帮我垫付我那份”,并承诺10天后将钱还给黄宝琳。黄宝琳有些犹豫,但林某一直催促,表示不按时交钱项目就要“流产”了。于是,黄宝琳分两次将共158万元人民币转账到了林某提供的银行账户中。林某不仅写下了欠条,还与黄宝琳签订了合作合同,这一系列“规范”的流程,黄宝琳对林某未产生怀疑。
眼见约定的日期过了,黄宝琳仍未收到钱款,追问林某该工程的进展情况,他却一直推脱“快了快了”。7月底,林某彻底“失联”,黄宝琳感觉不对劲,立即到南宁市公安局建政派出所报案。
8月11日,林某被警方抓捕归案。警方调查了解到,林某所称的亿元工程系虚构,“因为她本人就是做工程的,对这方面比较熟悉,我以这个名义向她借钱会比较容易”。7月11日,林某在网上搜索到一个珠海某房地产公司正在投资开发的一房建工程项目,然后将该工程项目写在了合同的范文中,并在履约保证金一栏填上158万元人民币,接着拿给黄宝琳签字。钱一到账,林某便将158万元的保证金变为自己的私人赌金,立即电话联系澳门的赌场进行下注,三天后,林某将钱输得精光。
8月11日,林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侦一大队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