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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借公司名传销 拉人头百余人涉案500万被捕

A-A+2014年7月4日08:12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桂林7月3日电(唐梦宪 唐昌华)江苏籍田某、李某夫妻以公司的名义用“拉人头”式传销,发展传销人员100余人,涉案价值达500万元人民币。7月3日,广西兴安县公安局通报称,警方成功破获这起特大传销案件,抓获田某夫妇等5名犯罪嫌疑人。

  4月16日,兴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江苏省宿迁市薛某等10余人举报称,张某、田某、杨某(均为江苏省人)等人在兴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为及时对传销组织实施精确打击,经侦大队和兴安县打传办立即对此线索展开查证工作。

  通过明察暗访,警方确定了该传销组织的传销窝点以及骨干成员名单,查明张某(在逃)、田某夫妇等人于2010年至2014年以传销组织“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长期在兴安从事传销活动,通过让加入者缴纳3800元购买产品,再发展下线,加入者最多可发展三名下线,用“拉人头”式传销,教唆、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并缴纳钱款,由此非法获利并层级晋升。其名下直接和间接发展江苏,河南、安徽等地的传销人员100余人,涉案价值达500万元。

  4月26日,受骗误入传销组织的薛某等人,向田某夫妇追讨被骗钱财时,被田某夫妇叫来一伙打手殴打。

  兴安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以破大案、抓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目标,迅速展开抓捕行动, 经侦大队民警与工商执法人员对掌握的该案传销窝点开展多次集中清查打击行动,捣毁传销窝点10多个,解救、遣散传销人员50多人,并于 4月30日、5月5日,在兴安县将该传销组织的重要成员黄某、黄某某、李某、杨某4人抓获并刑事拘留。5月20日上午,在宿迁市警方的协助下,在江苏省宿迁市将该传销组织的重要成员田某抓获归案,成功摧毁了此传销网络。

  警方为了进一步查清上述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搜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民警连续作战,攻坚克难,辗转江苏等地调查取证,查找该组织下线人员数十人,获得证人材料51份。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专案组成员在面对传销人员多、物证信息少、审讯工作难等诸多困难,成功将涉案的3名传销骨干成员绳之以法。

  目前,田某(女)、李某、黄某(女)等3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逮捕,杨某、黄某某2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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