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6月3日电(黄令妍)6月3日发布的《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去年,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城江区这3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环境空气3项重金属指标(铅、镉、类金属砷)均达标。广西14个设区市4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及11个重点区域水环境监测断面5项重点重金属指标(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达标率为100%。
据了解,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增设重金属污染防治处,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底,14位自治区主要领导带队到14个市开展以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的环境隐患大清查大整治和生产安全督查,推进了环境风险隐患企业清查整治。
此外,自治区环保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自治区财政厅逐年增加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由2011年的2000万元增加至2013年的7650万元。自治区工信委分解下达年度任务,与各市签订责任书,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淘汰铅冶炼2.4万吨、钒冶炼0.1万吨。
自治区环保厅还约谈2012年度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完成率不高的南宁市、桂林市、河池市、隆安县、南丹县等5市6县政府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令广西凤凰银业公司等6家公司限期完成规划项目验收工作,并及时纠正了部分企业涉重产品产量虚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