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陈维 文/图)2009年9月,南宁市邕武路扩建工程开工建设。约半年后,在邕武路二塘坡一带,有15户紧邻路边的民房陆续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后据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显示,邕武路扩建工程与民房开裂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今年5月29日,涉事公司称不能满足居民“既要求修复又要赔偿”的要求,称只能“帮修复但不予赔偿”。
缘起:施工后民房现裂缝
在15户居民中,秦女士家的5层民房是出现裂缝最多的一栋。据秦女士说,裂缝最早出现在2010年三四月份,后来,陆续有附近的其他居民也发现自家房子出现裂缝。因在邕武路扩建工程开始前,居民未发现有这样的情况,由此,他们都将矛头指向了邕武路扩建工程的边坡施工,“当时一旁深挖的基坑被雨水泡了几个月”。
“自裂缝情况出现后,我们全家人都备受煎熬,白天还好,要是晚上打雷下大雨就好担心,睡不着。”秦女士等屋主认为,有关单位应尽快采取修复措施,如果不能恢复原样应给予合理赔偿,减少屋主的损失。
检测:裂缝应与施工有关
在房屋裂缝情况出现后,秦女士与其他屋主多次与邕武路扩建工程业主单位——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交涉。2010年12月底,业主公司委托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出现裂缝的房屋进行检测。
去年8月7日,检测报告出来。报告称,各户房屋建成年份均在1998~2003年期间,至今已有10年之久,可以认为其基础沉降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无外部条件影响,不应重新发生明显沉降。结合本次检测发现裂缝的位置、形态和走向以及房主反映的出现裂缝的时间,各户房屋与路基位置关系等,房屋出现裂缝的主要原因有:由于路基开挖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房屋地基产生新的不均匀沉降,使房屋出现新的开裂现象。
另外,因缺少必要的对比资料,委托方未提供该检测路段房屋在路基开挖施工前房屋状况,在开挖前是否存在裂缝或存在裂缝的特征均无法准确判定。因此,不排除在基坑施工前,由于房屋自身各方面的原因,如干缩变形等因素引起开裂;也不排除在施工中使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等因素而导致原有裂缝继续扩展的可能。
检测报告建议,在确定房屋沉降趋于稳定及裂缝不再继续发展后,应根据各户房屋实际受损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房屋结构安全,耐久和正常使用。
回应:只修复但不予赔偿
今年5月29日,业主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在接到房主关于出现裂缝的情况反映后,他们公司一直积极与屋主协商处理。如今检测报告已出,“从报告来看,民房出现裂缝我们确实有一定责任,但并非全部责任。”他表示,公司将尽快帮助房主修复裂缝,但没法给予15户房主所要求的60多万元的赔偿,也不可能与对方签订所谓的公证协议。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12月28日,业主公司有一份关于《邕武路扩建工程施工导致高峰片区职工楼房受损坏的函》的回复称:待权威建筑检测单位进行科学的、充分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房屋开裂原因和处理方案。
对此,秦女士等屋主认为,此事应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处理方案,而不是由业主公司单方面说了算。不过,业主方有关负责人在答复记者时说,公司确实有这份文件,但他不知道这个“上级主管部门”到底是指哪个部门。5月30日,秦女士反映说有几个工人拿着灰浆桶,想进入民房内修补裂缝,但没获得他们许可。“如果就是这样简单地修补,他们又不肯签协议,万一以后出现问题怎么办?我们要的是安全而不是美观。”秦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