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赵富国报道 因传销本来全家已举债10余万元,丈夫凌晨3点多酒后回家时更不满妻子劝说,竟一气之下用汽油泼向妻子和用来装衣服的行李箱并点燃,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宁已被刑拘。
4月9日凌晨4时许,江门市蓬江区杜阮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杜阮镇龙榜村东升里鱼塘边发生火灾。民警赶赴现场后了解得知,是一名叫黄某宁的男子与其妻子发生争吵后纵火所致,妻子黄某妹脚部、颈部、脸部被烧伤,在房间睡觉的两岁大的女儿手臂也被烧伤。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宁交代,当晚在外边吃饭时喝了很多酒,然后到江门市一酒吧继续喝酒,一直喝到凌晨3点多才回家。回到家里时,其妻子黄某妹不让其睡觉,并劝阻其不要再到广西搞“传销”活动。因其搞“传销”活动家里已经欠了十多万元债,如果继续搞传销就要与其离婚,女儿也不要。但黄某宁坚持要去,于是夫妻双方发生争执,黄某宁一气之下走到屋外拿了一瓶汽油走进房间,泼到妻子黄某妹的脚上和用来装衣服的行李箱上,最后黄某宁用打火机将行李箱点着。
目前,黄某宁因涉嫌纵火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