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赵劲松)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的韦某是一名“土郎中”,听说罂粟果实可以有效治疗胃病、头痛等病症,去年底获得罂粟种子后便在山上一块偏僻的菜地里播种。今年3月底,罂粟开花后被村民发现报警,警方赶到现场进行销毁。4月10日,韦某被警方提请逮捕。
3月22日,防城港市边防支队峒中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该镇一处偏僻山上的菜园里有人种植罂粟。随后,该所所长莫赐辉带领多名民警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莫赐辉说,民警在半山腰的一块菜地里发现了这些罂粟,多数已开花结果。这些罂粟是镇上的“土郎中”韦某种植的。随后,韦某被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讯,韦某很快吐露出了实情。原来,他听说罂粟可以有效治疗胃病、头痛等病症,便想通过种植罂粟获取药材来行医治病。去年11月,他在街上购买药材时,正好遇到一名陌生女子向他推销一袋罂粟种子。他知道私自种植罂粟是违法的,开始有些犹豫,但想到罂粟有药用价值,而且在市场上难以买到,几番犹豫之下就买下了这袋种子。
韦某说,回到家后他没敢声张,自己偷偷爬上山,在一块偏僻的土地里播种,没想到罂粟苗长势很好。不过,罂粟开花后引起了过路村民的注意,还没等到果实成熟采摘就被警方发现了。
随后,当地警方和多个部门再次赶到山上,现场将这片罂粟苗铲除并进行销毁。由于种植罂粟数量较大,韦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4月10日,已被警方提请逮捕。
相关法条
罂粟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我国明令禁止私自种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下或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可酌情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种植罂粟500~3000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达到3000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