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讯(记者 许丹婷)今年2月,中央批复了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正式全面启动。在这次改革当中,广西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将如何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3月28日,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介绍了相关情况。
做好“放开”、“管好”和“依法行政”三篇文章
2000年以来,我区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先后开展了3次机构改革,政府职能和组织结构得到较大优化,初步建立起基本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地方民族区域特色的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但要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两个建成”的奋斗目标,就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韦运雪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改革与以往改革最大的不同,在于将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求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做好‘放开’、‘管好’和‘依法行政’这三篇文章。”“放开”就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微观事务管理,推进简政放权;“管好”就是实现管理重心转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依法行政”就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
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设置
“在深化机构改革方面,广西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的原则,从上至下开展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大部门制,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韦运雪说。
此次机构改革,自治区本级改革重点包括整合自治区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的职责,组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等内容(详见附表)。
此外,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明确了“规定动作”,鼓励开展“自选动作”,并同步推进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规定动作”有4个:一是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二是统筹文化管理资源,建立大文化管理体制;三是加快推进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四是做好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管理、乡村清洁、环境卫生监管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
按照中央的要求,我区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
韦运雪介绍,自治区编办将开展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四超”专项治理工作等,力争通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盘活用好现有编制,建立控编减编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政府规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财力用于改善民生。
据了解,目前改革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正按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已完成了一些阶段性的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在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我区提出了从现在起到2017年的改革任务共35项,并按年度明确了部门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间节点,对机构改革和严控机构编制的各项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也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