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罗琦)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日前该厅下发了《关于停止招收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学员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4年起,我区停止招收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学员,已在读的学员按原教学计划培养,达到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研究生毕业证。
据悉,去年9月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在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
《意见》要求,各培养单位要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工作的管理全面纳入本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禁止院系自行组织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自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工作;严禁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和参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和教学活动。
另外,同等学力人员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在培养单位内进行。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培养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培养单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指导监督。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广西下发《通知》,明确从今年起,我区停止招收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