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钦州2月19日消息(记者 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8月,兰海高速公路广西钦州段方向发生追尾事故,导致5人死亡。死者家属反映,这5人是钦州市公安局非法雇用的临时工,他们是在查扣运送走私物品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丧命的。但是,钦州市公安局在给死者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否认了这一说法。
- 停在交警暂扣车辆停车场的事故车。
- 实名举报人章年展的证据。
- 钦州市公安局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 钦州市公安局用于租车的付款转账凭证。
此后,死者家属先后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反映相关问题。
据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2013年8月24日23时05分,由何远航驾驶的制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无号牌拼装丰田小轿车与同向行驶的一辆重型平板半挂车发生追尾,造成何远航及无牌照拼装小轿车上乘车人周伟强、郭子权、王文权、黄淙五人死亡。”
死者周伟强的父亲周永辉说,周伟强出事前经常晚出早归的行为让他很担心,经追问得之儿子是在帮钦州市公安局追查走私。
周永辉:他说是帮公安局拦的走私品,他说不是做违法的,是帮公安局做的,公安局里面有打非办,那里叫我们去做。
死者黄淙的哥哥黄君景回忆,事发当晚,弟弟曾亲口告诉他是去帮钦州市公安局打非组做工的:
黄君景:出事的晚上,在我家里吃饭,饭还没有吃饭,他接到一个电话,他说要出去干活,做工,就是跟打非组去抓拉货的走私车。
死者郭子全的妻子张芸娇:8月24号晚上6点十几分,他说去做工。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先后向钦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反映问题,9月18日,钦州市公安局向五名死者的家属发出了信访答复意见书,据意见书记载:“8月24日晚发生在兰海高速公路钦州段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不是钦州市公安局派出人员,钦州市公安局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违法犯罪工作中,没有聘请过任何人,也没有提供过任何服装、工具、车辆给任何人使用。”
死者们的家属告诉记者,五名死者虽然都是帮钦州市公安局做工,但没有和公安局签订过劳动合同,属于临时工性质,死者生前的工作日记记录下了他们为公安局查扣走私物品的相关信息。记者调查发现,死者黄淙、郭子权和周伟强分别在8月22日和23日记录下了他们当晚查扣的车辆号牌、车型和走私品信息,三人的日记内容相互契合。
据钦州市正大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死因分析意见书记载,“死者黄淙,尸体上身穿一件黑色圆领短袖T恤衫,下身穿一件黑蓝色西裤,带黑色皮带(警用)。”
死者黄淙的哥哥黄君景:他出事的时候穿着一条警用裤子,还有警用皮带。
死者黄淙的妻子黄萌告诉记者,警用制服是去年七夕情人节那天发的,因此记得很清楚。
黄萌:那天他说要跟我出去吃饭,那天说是情人节,后来他又说他有事不能跟我出去,然后他回来就拿了一套衣服,说,你看,人家发制服给我去工作了,他每次出去做工都是穿那套衣服出去的。
记者:他有没有讲过这些制服和皮带是哪里发给他的?
黄萌:他跟我讲过啊,就说他们发的,就是蔡什么的。
黄萌所说的蔡某是钦州市公安局打非组负责人蔡卓学。
调查采访中,实名举报人章年展告诉记者,他和五名死者曾在同一时期内为钦州市公安局打非组工作,死者周伟强也曾从公安局里领到过警服。
记者:8月24日出事那天,车上的5个人你都认识吗?
章年展:都认识,也是在工作的时候认识的。以前,第一次去的话,周伟强穿有一件警服。
记者:警服是哪来的?
章年展:公安局里面拿的。
在高支七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工作人员向记者指认了去年8·24事故中,五名死者驾乘的车辆。
记者:这辆车是8月24号出事故的那辆车是吧?
员工:嗯,对。
记者:没错?对吧?就是这个车吧?
员工:就是这台喽。
工作人员指认后,章年展判断,事故车辆就是钦州市公安局提供给查私人员的日常工作用车,平时停放在当时的公安局办公楼和篮球场之间的空地上,事故发生前,自己曾多次乘坐这辆车执行查私任务。
章年展:是同一台车,后面装车牌的后尾架是焊过的,还有,座位上还有椅子靠背的后面都写有“97佳美”的,颜色我也认的出,两层漆,我确定的,外面是黑色的,里面是有一点绿色的,这是两层漆的,这台车我认的出来,放在公安局球场旁边那里的就是这台车。
记者:你做工的时候,有没有开过这辆车出去,坐过这辆车吗?
章年展:坐过,经常,大多数都是他们出事这台。
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黄禄向记者介绍了这辆车的情况:
黄禄:车架号在公安网上是没有登记的,为了进一步调查,我们跟丰田中国联系,丰田中国给我们的答复是没有这辆车,目前车上五个人全罹难了,现在车牌是假的,车架号是中国查不到的,发动机号也是查不出。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制要求登记的这些信息来看,线索已经断了,如果家属能给我们提供的话,我们是有义务去查的。
在黄禄提供的案卷中,记者发现,死者家属曾联名向交警部门提供过5名死者事发当晚驾乘车辆的相关线索。
记者:这个是什么?
黄禄:这也是他们家属提出的。
记者:“这个车是钦州市公安局打非组蔡卓学副支队长交给受害人使用的”(——案卷中的内容)这个信息你们进行了核实吗?
黄禄:这个不属于我们交通事故调查的范围之内,我们只调查事故成因。
记者:刚才您不是讲他们给你们提供线索,你们可以去调查车主吗?现在,这个就是他们提供的线索啊,你们有没有去调查?
黄禄:这个,涉及到其他公安部门的话,做为交警,我们是没有调查权的,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黄天红原本是一名司机,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曾在去年七八月间参与过钦州公安局打非组的工作,他们的车是租来的,每次执行任务前,都会从公安局领取警用器材。
黄天红:当时去的时候,我去打非组那里拿过一个警灯和警牌,停车牌,警灯在追车的时候才挂出来的,挂在车头。
记者:你们开的车是警车吗?
黄天红:不是,不是,是租的,是公安局报销的,加油,过路费,租到车的时候,七八点钟左右,就去打非组那里拿警灯,拿停牌。
据调查,钦州市公安局曾在“众煌汽车租赁公司”长期租用车辆,众煌车行经理莫贵就向记者出示了多张付款方为钦州市公安局的转账凭证并手写了文字证言,莫贵就说,这些车辆的实际使用人都是为公安局查货的临时人员,人数远不止已经死亡的五个。
记者:你知不知道他们租车是做什么用的?
莫贵就:就说跑上去抓货的。
记者:这些票据是什么的?
莫贵就:是另外一帮的,很多帮的,几帮人来做的,我是知道他是做这个。
记者:也是和这次出事的5个人一样的,都是去查私的?
莫贵就:应该是。
记者: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去查私的,这些租车的人。
莫贵就:也是朋友来的。
此外,死者黄淙的舅舅邓德明还向记者提供了2013年8月26日,他和钦州市公安局打非组负责人蔡卓学、钦州市林业局领导陈某在林业局内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谈话录音。录音中,被称作蔡支队长的人谈到了查扣到走私物品后,查私人员如何获取佣金,以及曾要求死者王文权为为其他工作人员购买保险等内容。以下为邓德明提供的录音内容。
蔡卓学:现在我们这个活动,就是得10%,抓一千万就是有一百万回来给他们。原来我和阿晚(王文权)讲过,你和老黑(何远航)给这些干活的人,一人买一百几十块的保险,随随便便都可以赔几十万。
18日下午,记者第二次前往钦州市公安局,要求进一步了解打非组和五名死者的相关情况时,宣传科长马德兴说:
马德兴:你想了解这个交通事故,公安局处理信访事项,书面答复,我已经答复你了,但你接下来的其他问题,我觉得跟这个交通事故是没有关系的。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死者郭子权妻子张芸娇的信访告知单记载,“你于2013年9月25日反映要求复核的信访事项,我单位已于2013年9月25日受理,并将在60日(如情况复杂将延长30日)内向你做出书面答复意见。”
昨天(18日),死者家属致电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信访办,得到了这样的回应:
工作人员:刚刚我们查询过了,这个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有点延时,确实是存在,希望你理解一下好吗?
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