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杨波 通讯员 吴希玉)2月18日,记者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规范户外广告、楼标、店招设置标准,该市将组织编制《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导则》。完成编制前,暂停审批设立户外高杆广告牌。
据悉,南宁市户外广告目前存在过多过滥、个别内容低俗、设置标准和要求不高等问题。为此,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规划局参与,市建设、交警等部门配合,组织编制《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导则》,旨在提高户外广告、楼标、店招设置标准,明确户外广告规划及技术规范。据悉,那马、三塘、良庆等毗邻市区建设的重点镇、城市出入口和重要通道将纳入编制范围。编制成果将在2014年上半年前完成并报审,对应的设置技术导则在2月28日前完成。
在《导则》完成编制前,暂停审批设立户外高杆广告牌,原审批已到期的不再延期;新建楼宇的楼标、楼体广告需在项目方案设计时一并送审批复。已建和未随项目方案设计送审的,不允许新增和建设楼标、楼体广告。
18日下午,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召集全市43家广告公司,要求在一周内自行拆除未经审批或审批到期不予延期的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