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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雇凶打砸同行店面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刑拘

A-A+2014年1月7日15:08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讯(记者 肖军 实习生 涂军兰 通讯员 段鹏)2013年5月18日,在西环建材市场从事某品牌门代理生意的李女士,像往常一样开门营业。当天上午10时许,3名陌生男子从一辆面包车跳下,手持铁锤、铁棍等硬物,二话不说就对店面货物乱砸一通,而后开车逃离现场。李女士悄悄记下车牌号并报警求助。

  接到报案后,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车牌号查询,民警发现涉案车辆为套牌车,线索就此中断。不过,民警根据现场侦查的结果看,店内货物损失初步估计为3万元 ,但现金并未损失,凭经验判断上门寻仇的可能性很大。在民警的提示下,李女士想到了同为该品牌门业代理商的王某,她与王某在案发前曾有过生意上的过节。

  王某虽有嫌疑,但苦于没有有力证据。7个多月后,民警在掌握到一定证据后,将王某及其表弟张某锁定为犯罪嫌疑人。1月2日上午,民警获悉王某和张某分别在南宁和来宾出现,于是派出两组警力分别赶往南宁和来宾抓捕。当晚,民警在来宾将张某抓获并连夜带回柳州,而王某侥幸逃离民警视线。然而得来全不费功夫,3日凌晨,王某连夜开车来到河西刑侦大队门口欲打探虚实时,被敏锐的民警一举识破并抓获。

  不满生意被抢雇人打砸

  王某交代,他是某品牌门业南宁地区的代理商。之前,他在发现来宾存在该品牌门业代理商空白时,就和来宾某房地产公司签约,负责该房地产公司一期和二期的装门业务。当一期和二期业务顺利完成后,他打算和该公司续约,被公司告知“已经和王某签过了合同”。

  他经过打听得知,原来几天前有一男子冒充是他的员工,称他没时间亲自过来,由该男子代替签约。得知事实真相后,他很生气,要知道此前为了和该房地产公司签约,他在一期和二期的业务中几乎是平本经营,一期二期下来加上成本花销超过30万元,本想在续约再赚上一笔的,却不想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他不甘心生意就这样白白被人抢走,于是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查询,发现冒充他公司员工签订合同的人,其进货渠道出自柳州的李女士。

  到柳州找到李女士后,王某指责李女士没有遵守行业的“潜规则”,因为来宾这边的生意是他先发现的,现在对方这样来抢实属不厚道,于是提出了“赔偿15万元”的要求,李女士不同意。随后,双方将此事告知该品牌总公司的领导,但依旧没有定论,李女士也表示“我不赔,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李女士没想到,正是自己的这句话将王某惹怒了。回到南宁后,王某花2万元雇了3名男子,指使他们去打砸李女士的店面。2013年5月18日,受雇的3名男子开着套牌车辆,拿着铁锤等硬物前往柳州,而为了不引起他人怀疑,王某先从南宁开车到来宾,叫表弟张某帮借来一辆车,两人再一起开车到柳州,暗中为3名受雇男子指路。

  记者在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采访时,正好见到王某、张某及王某的父母,此时的王某后悔不已,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拜别父母:“爸、妈,实在是对不起了!”张某也跪了下来,“二姨夫,对不起!”两位老人早已泣不成声。

  在民警将王某和张某送上警车的那一刻,王某回头看了父母一眼:“是我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对不起了!”目前,王某和张某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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