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彭宁莉 文/摄)1月5日下午3时30分,在南宁市兴东路与厢竹大道交叉路口的加油站,发生了这样的一幕:一辆刚加满油的奥迪Q7还未来及得驶离,驾车者便被人强行拉下车,并眼睁睁地看着车子绝尘而去。警方调查发现,“抢车者”竟是车主本人。
5日下午6时许,南国早报记者在腰塘派出所采访了“被抢”的驾车者罗先生。罗先生称,他是南宁市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公司位于南宁市望园路青年国际。去年3月1日,在熟人的介绍下,他将30万元借给一名姓卜的博白籍男子,卜先生则将其一辆价值数十万元的奥迪Q7抵押给他,双方还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押车单。
罗先生说:“起初卜先生说一个月肯定能还钱,谁知一拖再拖,我催了很多次,后来还发过一次律师函,警告他再不还款就把车拿去拍卖,但他总以各种理由推拖。”罗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与卜先生交流的部分手机短信。
据介绍,1月5日下午2时左右,卜先生和一朋友突然赶到罗先生的办公室,称要还钱赎车,并让罗先生带齐所有的证件收据。此后,罗先生驾车载着卜先生等两人,外出兜了一圈以检查车况,最后开到南宁市兴东路与厢竹大道交叉口的加油站,给该车加油。加完油后,卜先生提出掀开车盖检查,此时,开头的一幕发生了: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冲到罗先生门外,打开车门强行将罗先生拉下车,车上的人驾车离去。罗先生称,由于押车单放在车上,他目前手头只掌握有借款合同以及卜先生的行驶证。
据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被拦下的参与“抢车”男子与车主同姓,20岁,目前仍在作进一步调查。对于这起蹊跷的“抢车案”,由于目前罗先生无法出示卜先生和他签订的押车单,卜先生又的确系该车车主,因此暂时无法定性为“抢车”。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晚9时许,记者从派出所获悉,车主卜先生赶到派出所,说法却与罗先生的截然不同。卜先生称,去年,他的确通过朋友向罗先生借30万元,但签订借款合同后,罗先生让他先把车抵押下来,称“一会把款打到你账上”。之后,罗先生说已打款过来了,但他却没有收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