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新颖的广告层出不穷,好的广告可以为品牌带来好的宣传效果。但是心思花错地方,用违法的方式宣传就不可取了。

  近日,贺州流传着这样的一个视频,8名男子同坐在一辆电动车上,并且均未佩戴头盔,穿梭在人流量大的街道进行某品牌电动车的广告宣传。这辆车涉嫌多项违法,贺州交警发现后立即向某品牌电动车贺州代理商了解情况。

  小小电动车承受了

  本不属于它的重量

  前面1人抱着车头,车上坐5人,2人站起来还摇着旗杆,穿梭在街道上十分危险。小小的电车,车上人员无一佩戴头盔,车辆未注册登记,表演的是严重超员行为,车上人员随时都有摔下来的危险,让人不免惊出一身冷汗。

  此视频已发出后网友纷纷向贺州交警反馈,10月25日早上,交警到该品牌电动车贺州代理商了解情况,商家表示他们对此宣传行为并不知情,当天只是提供一辆电动车给厂商代表搞宣传,是广东厂家代表来贺州这边搞宣传活动采用的方式,在街上用礼品请了一些群众演员来宣传,于是就出现了视频上的一幕。

  ‍‍‍‍‍‍‍‍民警现场讲解了这种危险方式宣传的危害性,指出电动车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此行为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并告诫广告宣传不要一味追求博大众眼球、涉嫌危险的方式进行宣传,要采用文明合法合规的方式对品牌进行宣传。

  该品牌代理商当场表示将立即和厂家反馈要杜绝此类宣传活动,以后定会督促下级经销商坚决不采用危险的方式进行宣传,以合法安全为主。他们企业也将扛起安全宣传责任,与交警共同提升用户安全意识,普及安全骑行常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由于厂家代表已经返回广东,该品牌电动车贺州代理商已通知广东厂家代表尽快到贺州交警接受调查处理。

  做广告为的就是

  将自家的亮点、特色广而告之

  采用违法的、危险的方式宣传

  岂不是事与愿违

  请勿为了博眼球

  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温馨提醒

  车辆超员,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超员驾驶,将导致车辆的稳定性、操纵性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保证行驶安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应按规定载人并佩戴安全头盔,不要超员超载,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玩笑!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贺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