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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流浪汉一周两度跳桥 均在酒后寻死获救

A-A+2015年8月7日09:34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胡来彦 通讯员 肖鸽)昨日中午,在柳州市壶东大桥,50多岁的外地男子王某酒后赤裸上身趴在桥栏外,做出危险动作。两名民警一左一右,边劝说边靠近,在其放松警惕时迅速将其拉回桥面。据了解,这是该男子第二次“跳河”被救,也曾得到救助站资助。

  中午12时,正是下班时段,不少市民在桥上发现王某的异常举动后报警,还有不少人围观拍照,造成桥面一度拥堵。男子时而双手时而单手攀住栏杆,面向柳江,十分危险。栏杆内的人行道上,放着一个空的酒瓶,瓶下压着两块钱和一张纸,旁边还放着该男子的上衣。

  胜利警务中队民警迅速赶到,谁知男子越来越激动,做出马上要跳的姿势。民警们一边疏散群众一边接近王某,并试着和他交流,让他放松警惕:“你这点米酒不够的,过来,我们跟你喝……”经过几分钟闲聊后,男子情绪有所稳定,两名民警一左一右慢慢靠近,同时出手将其拉回安全地带。民警表示,由于男子身上汗水多加上油腻,“差一点就滑掉了”。

  民警看到,男子身上别无他物,瓶下压的纸是一张7月31日派出所打印的王某“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用于“找救助站”。

  在警务站,王某端着民警打的饭菜,一直低头不吃。记者与其交流时,可闻到较重的酒气。民警征求王某的意见后将其送至救助站。

  随后,记者得知,王某曾在7月30日晚也有过酒后跳桥的举动,也是民警冲上前将其救下。另外,民警也认出,早在今年5月,酒醉迷糊的王某曾坐在暴雨中“寻死”。

  记者从救助站得知,该站于7月18日留王某住宿一晚,次日资助其回乡(给车票和钱)。工作人员怀疑,当时王某根本没回去,而是将车票退了或转卖,得了钱后继续在柳州流浪,“买酒喝”。

  据介绍,按照救助政策,半年内不能重复救助同一个人,但鉴于王某情况,工作人员打算等其酒醒后让其先住一晚,再向领导申请,尽量资助其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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