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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追尾小事故 牵出了一起跨省租车诈骗案

A-A+2015年8月5日10:17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王艳群 通讯员 陈晓霞)7月23日晚,泉南高速公路六钦互通附近发生一起轻微追尾小事故,一辆冀B小车追尾一辆桂A小车。这本是一起很小的事故,但却牵出了一起涉嫌跨省租车的诈骗案。

涉嫌租车诈骗案的车辆在泉南高速路上被交警查获。 麻元正摄涉嫌租车诈骗案的车辆在泉南高速路上被交警查获。 麻元正摄

  事故发生以后,由于冀B小车驾驶员龙某无法提供行驶证,龙某随即打电话给河北的老板肖某询问情况,并按惯例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老板肖某表示,车是他从一名姓王的男子手里通过抵押得来的,行驶证就在自己的手里,他会赶到南宁处理事故。因驾驶员现场无法出示相关的证件,民警依法先对该车进行暂扣。

  而就在事故发生当晚,另一名姓舒的男子从河北给交警打来电话,并声称他才是车主。事故发生后,由于保险公司预留了他的电话号码,他很快就从保险公司处知道自己的车在广西发生了事故,舒某随后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五大队取得了联系,并向交警出示了车辆的一系列合法证件、发票,证明自己是该车的所有者。

  同时,河北老板肖某也赶到南宁并向交警出示了他与王某的《借款合同》和《车辆抵押借款合同》,并把王某提供的行驶证交给了交警。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肖某所出示的车辆证件属伪造,而舒某所出示的证件是真实有效的。民警查明,该辆冀B牌照的车辆所有人确实是舒某。由于事情蹊跷,肖某本想打电话给王某问个究竟,但却一直无法联系上。

  经询问了解,原来车子是王某从舒某手里租来的。车子到手后,他随即伪造了车辆证件,又把车抵押给了肖某,并从肖某处借得了4万元钱后玩起了失踪。肖某将通过抵押来的车辆交给职工龙某驾驶到广西,并于7月23日晚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据介绍,舒某与王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书除了首页有签名和指印外,其内页和末页居然全是空白的,且没有留下王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仅有一个草签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而肖某在得到车辆后,并未持车辆及证件到车管部门进行鉴定,也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就直接把车款交给了王某。

  据了解,8月3日下午,交警对该案当事人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同时该案因涉嫌租车诈骗目前已移交到了仙葫派出所。由于王某已经失去联系,该案还有待公安部门作进一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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